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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编制项目

凉山州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编制项目

凉山州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编制项目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凉山州地质环境监测站拟对凉山州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编制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方案编制单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凉山州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编制项目

二、参与谈判单位资格:应具有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勘察、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评估、勘察、设计甲级其中之一。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地点:2021 3 25日至 2021 3 29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通过凉山州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回执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视作报名成功,本项目不提供其他报名方式;谈判文件见附件或到凉山州地质环境监测站获取。

四、谈判时间: 20213301000分(逾期恕不接收报价文件)。

五、谈判地点:凉山州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应急会商室(西昌市东南街31号)。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王栗波;联系电话:15184448695

 

附件:1.竞争性谈判报名回执表

2. 凉山州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编制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凉山州地质环境监测站

2021324

   

第二部分 竞争性谈判依据及项目要求

 

一、竞争性谈判依据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四川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标准的通知》和《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有关规定,在集中采购目录之外,州本级在3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列入政府采购。此项工作不在集中采购目录内,且《三年行动计划》编制费最高限价在5万元,均未超过采购限额标准。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三条“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方式(货物)采购”,经凉山州自然资源局党组会议2021年第11期研究议定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唯一中标人。

二、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凉山州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编制项目

工作内容:在《四川省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征求意见稿)》基础上,编制《凉山州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三、项目要求                 

在《四川省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征求意见稿)》及前期各县(市)上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治措施的基础上,精细化编制《三年行动计划》,对项目清单进行全面复核,特别是对威胁县城、50人及以上隐患点整治措施进行重点核实、实地核查,提出更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提出相对准确的项目投资估算,仔细论证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可操作性,为项目资金争取、自筹等行动计划再明确、再细化、再具体,做到切合实际、量力而行。

2021430日前向州地质环境监测站提交《凉山州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

 

一、谈判报价文件的编制

谈判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报价书;

2、资格证明文件;

3、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二、谈判报价

1、谈判报价为谈判人评审合格后的总价,包括管理费、人工费、利润、税金及完成本项目所有安全、责任等全部费用。

2、本次谈判单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 伍万 元(¥: 50000.00 元),参与谈判单位报价均不得超出谈判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该项目报价为一次性报价,选最低价为中标价,即为谈判项目验收合格后的总价。

4、谈判报价表,若大写数额与小写数额不一致,以大写数额为准。

三、参与谈判单位资格证明文件

参与谈判的单位须提交相关资料作为谈判报价文件的一部分,供谈判组评审时进行审查,资料要求如下: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鲜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报价的提供);

2、谈判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4应具有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勘察、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评估、勘察、设计甲级其中之一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四、谈判文件的签署及符合性要求

谈判文件应准备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谈判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谈判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作为无效处理。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二)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三)除竞争性谈判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争性谈判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其他不影响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五、谈判报价文件的递交

本次谈判不提前接收报价文件,统一在谈判当日现场接收。

六、谈判评标程序

(一)谈判小组

1、本次谈判小组由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2、谈判小组将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且有谈判单位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分别与谈判单位进行谈判;

3、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与谈判单位私下交换意见,并在谈判工作结束后,不得将谈判情况进行泄露。

(二)报价文件资格审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与谈判的单位是否具备谈判报价资格。参与谈判的单位报价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竞争性谈判

2有效证件审查不合格的;

3投标文件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或不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4投标文件的响应不满足竞争性谈判要求的

5投标企业的资质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2、谈判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确定参加谈判的投标企业,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企业,谈判小组应当说明原因。谈判人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企业名单向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企业当场宣布。

(三)竞争性谈判

1、谈判原则和谈判程序

1)本项目的谈判活动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2)参与谈判的单位资格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分别进行谈判;

3)参与谈判的单位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2、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单位由谈判小组决定谈判顺序,谈判小组成员将集中与各谈判单位分别进行谈判,具体谈判过程为:

1)参与谈判的单位首先对企业基本情况及本项目进行陈述;

2)谈判小组成员根据谈判单位的陈述进行询问和谈判;

3)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谈判单位陈述情况及报价进行评判;

4)谈判小组根据各单位最终报价确定中标单位;

5)谈判小组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报价文件和其他报价资料。

七、中标原则

本次谈判以报价最低确定中标单位。若同一标段最低报价相等,则通过抽签方式决定一家中标单位。

八、合同

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中标单位按照《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谈判方签订合同;

3、谈判文件、报价文件以及回答质疑文件、谈判报价承诺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中标方拒签合同,按违约处理,将取消中标资格,可从落选单位中重新选定中标单位或重新组织谈判。

九、本次竞争性谈判解释权由凉山州地质环境监测站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