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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的自查报告2篇 「自我反思:整理绩效数据所带来的启示」

此次自查报告旨在对近期的工作及成果进行统计及分析,以明确问题和优点,同时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报告内容涵盖各类数据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结构、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展等方面。

统计的自查报告2篇 「自我反思:整理绩效数据所带来的启示」

第1篇

根据市法规处《关于做好迎接省统计法制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为总结我局在统计法制工作中取得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积极推进依法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严历查处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和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解决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等问题。针对这次自查工作,我局立即成立了统计法制工作自查领导小组,对照自查内容进行认真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周密安排部署,认真开展好自查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局机关干部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对开展统计自查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检查的目的、内容和重点,确定了检查人员,落实检查人员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从而保证了自查效果。

二、积极实施各项法规制度,创造良好的统计氛围。我局为更好的开展统计执法工作,将法规科独立出办公室,设置科长职位一个(兼职),工作人员二人(兼职),改变了从前法规工作管理松散的尴尬局面。我局从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等方面加强统计执法力量。根据统计工作的需要,我局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强化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主要利用专业报表会、统计工作会、业务培训会等机会进行统计法规教育讲解工作,xx年进行了xx次这样的培训。利用统计专题统计法规培训会进行了x次大型的培训人员达到xx多人。我局结合新时期统计的发展的趋势,着重对新《统计法》进行了解读,结合各专业统计工作实际,对相关的统计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讲解。参与培训的同志认真听讲,授课老师用心解读,达了培训的'目的,收到应有的效果。培训的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辽宁省统计管理条例经济处罚实施办法》等统计法律法规。

三、我局在日常统计工作中与统计执法检查一并进行,这样做即可以节省人力物力,又可以提高各企事业单位上报数据的质量,并在统计检查过程中宣传了统计法律法规。为了规范统计执法工作我局建立了《统计局公开制度》、《统计局说明理由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先例制度》、《行政自由裁量权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行政自由裁量执法过错追究制度》等相关统计执法制度。在执法过程中,强化监督检查一把手负责制度,强调在统计违法案件处理过程要公开、公正、透明,每个专业在处理本专业的案件时,要接受其它统计专业人员的监督,确保案件处罚适当,当事人无异议。

四、今年,我局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从事统计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建立农业统计台帐为重点。从年初开始,我们每别对xx家“三上”企业和xx家乡镇村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处理了xx有限公司、xx村民委员会等xx家单位。在执法过程中,我局摒弃了以往以处罚为主的结案方式。对那些对统计法律法规一知半解,认错态度好的单位个人,以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纠正统计违法行为、建立正确的统计管理方法为主。对于检查过的法人单位和个人,建立完整、规范的档案,以备检查之用。在执法过程中,建立并完善了统计违法案件的回访制度。对全部案件定期回访检查,完善其统计工作方法,促进建立统计工作制度。我局坚持统计执法检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并对一些有影响的、具有典型性的统计违法案件,我局进行了全市范围内的曝光,起到了以儆效尤的作用。

五、我局领导班子对统计法制工作全力支持,并从人力、物力等方面做到尽有可能的倾斜。使我局的法制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工作业绩。我局在统计法制工作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普法的形式还不够灵活多样,尤其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络等现代化宣传手段,以不断扩大对全社会宣传范围。

2、法制宣传的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应加强对基层单位法人和有关领导的普法宣传教育,尽量杜绝由于领导不重视造成基层单位统计基础工作薄弱,影响统计数据质量。

六、搞好统计法制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教育为主,教育先行,是统计法制工作遵循的重要原则。我们应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教育广大社会公众了解统计工作的意义,明确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自觉地支持、配合统计工作,从而营造全社会“诚信统计”氛围。因此,我们在今后的法制宣传教育中一定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有针对性地开展,要明确不同对象对统计法的不同需求,根据各个群体的特点,分别采取相应措施、手段进行普法宣传,在宣传形式上要不断改进和创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力求把统计法制工作融于各项统计业务中,融于每一个统计人员的言行中,创造良好的统计工作环境。

统计的自查报告2篇 「自我反思:整理绩效数据所带来的启示」 第2张

第2篇

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全省林业统计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对林业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林业统计反映了我县林业生产发展情况,是为我县林业生产制定发展方向的重要依据,其数据真实性十分重要。我局高度重视林业统计工作,一是成立了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专人具体负责统计报表工作,做到了持证上岗,每年参加了县统计局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提高了统计工作业务能力。二是制定完善了各项制度。如统计报表管理制度,统计台账管理制度,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统计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统计监督制度,并上墙公示,做到了有章可循。三是加强了基础台账的建立。对从事林业生产的个人和集体,我局汇同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一道,每月对其生产情况及销售情况进行了实地了解,拍摄了照片,分类建立了专业台账。对收集到的数据,开展了统计分析,落实了“会签制度”,做到了数据统计的准确性。

我局在开展林业统计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林业统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伪造、篡改林业统计资料,不存在打击报复统计人员,不存在对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等问题。不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林业统计调查项目或者变更林业统计调查制度内容。不存在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存在拒绝提供部门统计调查所需资料的问题。

我县涉及43个乡镇和1个管委会,总人口119万,但基层统计人员仅30余人,远远不能适应工作开展的需要。

统计工作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的统计指标多,数据关联性强,没有一定的统计专业知识很难胜任。

部分乡镇统计基础台账登记不全面,有漏登、错登现象。

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处分规定》,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的林业统计工作队伍,保证统计队伍的相对稳定。

为全面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同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力度,经常深入基层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杜绝统计违法行为。

提高基层林技干部以及林业企业统计数据质量,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真正做到“数出有据”。

逐步实现统计工作网络化、信息化、基层统计电算化。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知识和计算机知识的培训,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