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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责任书学校学生安全责任书5篇 保障学生安全,共建和谐校园:学校学生安全责任书

学生安全责任书是学校规范学生行为的重要文书之一。通过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学生们将明确意识到自己在校园内的行为举止对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时,学生安全责任书也为学校管理者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帮助学校更好地维护校园安全和秩序。

学生安全责任书学校学生安全责任书5篇 保障学生安全,共建和谐校园:学校学生安全责任书

第1篇

安全是家庭幸福、学习快乐的保证。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定如下学生安全承诺书。

1、不擅自外出郊游、野餐,绝不在上下学路上和节假日私自到河流、水库、池塘边玩水、游泳。

2、不在无证摊点买东西,不吃过期、变质食品,讲究个人卫生,预防传染病。

3、懂得安全自救常识,熟悉“110”、“119”、“120”等急救电话。

1、不追逐打闹,不坐在走廊栏杆上、窗户上,不高空抛掷任何物品,打扫卫生擦窗户时一定要确保安全。

2、不攀爬翻越围墙、建筑物,不到学校建筑施工场地玩耍,活动。

3、爱护校园内的电线、电器、电器开关、插座。有损坏现象的不触摸,不自行修理,及时报告学校或老师。

4、实验课、体育课听从老师的指挥,遵守操作规程,不擅自行动,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不在体育设施上做危险动作。

6、严格遵守请假制度,不私自外出游玩,不逃学,放假期间不滞留学校,及时回家,按时返校。

2、不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人不宜进入的营业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不进营业性网吧。

学生安全责任书学校学生安全责任书5篇 保障学生安全,共建和谐校园:学校学生安全责任书 第2张

第2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院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维护学校的安定、稳定和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确保广大同学的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请遵照执行。

1、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违规电器(如电炉、电热棒、电饭煲、电吹风及其它伪劣电器产品以及煤油炉、液化气炉等违禁液、气加热器具。

2、严禁在宿舍内乱拉电线,布置电线。离开宿舍时,必须关掉一切电源,做到人走电关。

3、严禁学生在宿舍、教室、图书馆等室内公共场所吸烟。使用蚊香须摆放于安全处。

第二条 严禁住校生在外擅自租住民房。住校生晚上必须按学校规定准时返回自己宿舍住宿,严禁学生未经请假夜不归宿。严禁在学生宿舍留宿异性和外来人员。人员外出必须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

第三条 严禁学生到正规游泳场所以外的任何水域游泳。

第四条 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经过申请,报学院、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外出。严禁出入不健康娱乐场所。

第五条 晚上返回宿舍须结伴而行。严禁攀爬围墙、铁门。

第七条 购买电脑的同学自觉遵守国家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的规章制度、且须签订安全管理责任协议。

第八条 珍视饮食卫生,维护身心健康,不到无健康证等不卫生场所购买、食用食物。

第九条 所有学生对人身、公共财产安全都应尽充分注意的义务,如遇突发性事故,所有知情(发现)者、当事人,都应积极施救并在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报告或报警;知情不报者,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结合以上条例特此成立以班长为组长,纪保委员为副组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体育委员、各寝室长等为成员的班级安全领导小组及事故处理小组。班长负责全面安排工作,各成员具体负责某一时段的安全工作。如:体育委员负责体育活动中的安全工作;生活委员负责班级的财产安全电器安全工作;纪保委员负责课前点名及课堂教学安全工作;学习委员负责网络安全工作及汇总班级安全日制工作等;各寝室长负责各寝室的财产,人身安全等。

本人已经明确以上安全责任书中所有规定,并保证认真遵守。若因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任何事故,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第3篇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我校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1、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组织学生观看有关安全教育录像带,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3、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不到年龄的学生骑车上学,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4、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5、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消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购物,校外就餐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有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6、放学和上学父母及其它监护人要负责按时接送,否则,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它监护人负责,如:学生放学后不回家,私自在学校玩耍、到街上上网、打台球或与校外人员玩耍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责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7、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与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8、学生每天上学前和放学后学生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监护人)承担安全责任,学生未按时回家,家长应及时寻找。

9、课间休息时间,由值周行政、值周教师、班主任处理在校学生的偶发事件。 10、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

第4篇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层层负责制,要求全体学生、家长以及班主任做到以下相关各条:

一、全体学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张店区实验中学有关学生管理、学生安全的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中学生一日常规规范自己的言行。

二、准时到校,按时回家。有事要请假,并有家长签名。放学后,不得在校内外随意逗留、打台球、打游戏、上网吧、去歌舞厅、看录像等。

三、学生在课间休息、课外活动期间禁止在校园内追逐嬉闹、起哄、追打,不得进行翻围墙、窗户、栏杆等攀高下低行为。严禁在教学区内踢球,上下楼梯要有秩序,行走靠右,切勿拥挤。

四、电脑课、劳动课、体育课、训练以及实验操作等要注意安全,按规定进行,不得搞危险操作。未经许可,学生不准私自在单杠、高低杠等器械上活动。

五、学生禁止乱动乱摸教室的用电设备和插座,发现电风扇、日光灯等用电设备出现故障,立即停用,并向学校报告,禁止在学生教室私拉乱接,违章用电。在离校前关好教室电器,关好门窗。

六、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逆行及乱横穿马路,不骑飞车,不在校园内骑车。

七、遵守餐厅就餐规则,严禁未经同意强借强用别人的饭卡,不抢位、不大声喧哗,不在餐厅追逐打闹。

八、不得纠集校外人员到学校扰乱正常教学秩序,更不能在校外聚众斗殴。

九、不得酗酒,不得介入或参与赌博、盗窃、勒索等违法行为。

十、学生禁止玩火等危险物品及游戏,不得携带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剧毒物品。

十二、严禁学生私自组织出外参观、旅游,节假日外出须有父母陪同。节假日学生的安全由家长负责。

十三、家长应如实和班主任沟通,以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进行特殊照顾,防止在各项活动中出现问题。

十四、家长应加强对学生在校内、外的安全教育,督促检查学生到校回家,经常到校了解学生表现,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管理教育。凡在外租房住宿学生,须经家长同意,家长要及时检查在外住宿的情况。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学校不负相关责任。

十五、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级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在参加学校或者班级组织的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不能放任学生而不管不顾。班主任要密切关注学生的出勤状况,建立严格的班级点名制度,对无故旷课或不明原因早退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了解去向,并在1小时内报告学校并及时通知家长。如遇不安全事故发生,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上报学校。

十六、此责任书经学生、家长、班主任签名后生效,存于安全办公室。以上各条要严格遵守,凡有违犯造成不安全事故者,责任自负。

为确保孩子在家和学校的安全,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学校特此和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2、未经家长同意不私自外出,外出必须由家长陪同。过马路时一定要注意左右两侧的车辆安全。

3、教育孩子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不合格车辆。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更不要骑电动车上街。

5、教育孩子严禁私自下河,不到池塘、河边、水库等水域游玩。严禁进行不安全的游戏。

6、教育孩子安全用电;不要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严禁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游玩和逗留。

7、教育孩子严禁玩火。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8、教育孩子遵守学校纪律,明确由于不遵守课堂纪律,不遵守校纪校规而造成的人身安全问题由本人负责。课间不文明活动追逐打闹等产生的人身安全或他人伤害责任学生及家长负责。

9、按规定时间上、下学路上的安全由家长负责,教育学生不在校外大闹、逗留,按时回家。教育学生主要伤、放学的交通安全。

10、严防一切伤亡事故,确保安全,及时的向学校汇报。望家长带领孩子认真学习此责任书,并要求孩子讲责任书具体内容说给家长听。家长签字后让孩子带回学校。

第5篇

高中学生教育阶段,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培养他们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班主任以及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好监护职责,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为了明确管理责任界限,确保学生在校,在家,上学放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有效预防和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正常的教学秩序,积极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每名学生都应当自觉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自觉接受学校开展的法制纪律安全教育,服从学校及老师的管理。

二、学生在上体育课、活动课、实验课、社会实践课时,应当听从老师指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定,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

三、注意饮食卫生防治食物中毒。不在流动摊点购买食品,不买劣质、变质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各类食品及饮用品。

四、寄宿生要严格遵守《学生住宿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及外出制度,不得私自外出,不得在校外借宿,也不得容留非寄宿生及校外人员住宿。

五、同学间发生纠纷要及时报告老师,要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严禁私下解决,更不能纠集他人打架或以威胁、恫吓等其他方式进行解决。

六、严禁学生将管制器具,物品带入学校。学生家长、班主任、教师有权利和义务收缴管制的各种物品(刀具、枪械、药品、易燃、易爆等物品),

七、学生家长、班主任要教育子女、学生,不准在校期间打架斗殴,滋衅肇事。

八、学生家长要督促学生按时到校,准时回家,在途中发生不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学生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不经老师同意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

九、学生、家长要随时检修自行车刹车及其它部件,学生在校内骑车横冲直撞,骑摩托车上学,在路途中骑车发生的不安全事故与学校无关。

十、班主任要利用班会、下班时间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要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增强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水、防火、防电、防盗工作,严禁学生私自下塘河洗澡,在往返学校的途中、假期私自下河洗澡发生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教育学生往返家校途中严禁乘坐非客运车辆。

十一、学生不准夜不归宿,不准夜间搞户外体育活动,如玩单双杠、吊环等;不准晚间在寝室点蜡烛和乱烧蚊香及各种酒精(电)炉等。不准在教室宿舍私用私接电器、电料。

十二、家长要教育好自己子女不要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在校期间如发生纠纷要积极与学校配合及时处理。学生不准将社会闲杂人员带入校内。

十三、学生到校后,上下楼梯一律靠右走、不得拥挤,不得在校园内追逐打闹,不大声喧哗,不乱涂乱画,不开无聊的可造成伤害的玩笑,不讲不文明话语。

十四、严禁学生翻越围墙、铁栅门、骑坐楼房走廊栏杆(或围墙)和在栏杆(围墙)旁推拉等。

十五、班主任要严格检查学生考勤,对无故旷课学生要及时与学校及家长联系查明原因及去向;学生有病、有事必须自己或由家长到班主任处办理请假手续,不履行请假手续者安全责任自负。节假日学生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辍学生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