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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上乱停乱放倡议书8篇 "让我们共同为整洁的街道行动:支持停车有序,倡导环境美好"

为了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我们发起了“街道上乱停乱放”倡议书,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随意停放车辆和乱扔垃圾,共同打造美好城市环境。

街道上乱停乱放倡议书8篇

第1篇

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增长,车辆保有量不断增加,不文明停车行为日益凸显,严重影响了城市良好形象。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及驾驶人员文明交通意识,不断规范城区道路、住宅小区停车秩序,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我们倡议:

1.请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停车场或城区道路两侧划定的机动车停车泊位上,不能出现一车占两位、停车不入位等现象,车辆停放不占用车行道、人行道、盲道,不占用绿地等;

2.请自觉将机动车停放在小区停车位,不要骑线、压线停车,不占用消防通道、小区主干道及出入口,不占用其他业主车位停车,不妨碍其他车辆及行人正常通行;

3.请自觉将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共享单车)停放在人行道的非机动车位内,并做到按位、统一朝向停车;

4.全县机关干部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公共场所要文明停车、规范停车,同时尽量选择低碳出行,改变使用机动车上下班的方式,礼让群众停车,方便群众出行。

广大市民朋友们,幸福之城你我共建,文明之城你我共治,和谐之城你我共享,有序停车从我做起,请自觉将爱车停在指定位置。希望您能文明停车,争做新时代好市民!

街道上乱停乱放倡议书8篇

第2篇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提升广大市民及驾驶人员文明停车意识,不断规范我区停车秩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我们倡议:

一、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停车场或道路两侧划定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内,不得超出泊位线。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停放在停车泊位内,并做到 “入线内、摆整齐、同朝向”。

二、车辆停放不占用公交车专用停车泊位。严禁占用未划定停车泊位的道路、道路交叉口、人行道、盲道及应急通道。

三、任何单位(个人)未经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在公共区域私划停车位或使用地锁、石礅、栅栏、限行桩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泊位。

四、坚持文明规范停车,主动劝导家人及身边的.朋友,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陋习。

曲江是我家,文明停车靠大家。市民游客朋友们,文明规范停车,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为擦亮城市名片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3篇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增长,城区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剧增,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不文明、不规范停车行为仍然普遍存在,为进一步提升广大驾驶员文明交通意识,做到“文明停车、规范停车”,不断规范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向广大驾驶员、车主共同发出以下倡议:

一、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机动车道两侧的机动车停车泊位上,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停放在人行道的'非机动车位内,并做到“按位、统一朝向”停车。

二、车辆停放不占用公交车专用停车泊位,不一车占用两个停车泊位,不超出泊位划线以外停放;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停放到人行道板划定的停车位,不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及机动车泊位。

三、需临时停车上下客时,应选择合适的临时停车点,并注意他人的行车安全,不停在十字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等可能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临时停车做到快上快下。

四、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文明规范停车,主动劝告自己周边的朋友,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陋习。

“美丽瓷都是我家、文明停车靠大家”,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一起为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共同努力。

第4篇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增长,城区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剧增,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公安机关推行的人性化执法举措在提升全市广大机动车驾驶员的`文明交通素质自我养成方面效果还不够明显,在规范机动车乱停乱放不文明行为整治实效上还存在一定差距。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广大驾驶员文明交通意识,做到“文明停车、规范停车”,不断规范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向全市广大驾驶员、车主共同发出以下倡议:

一、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机动车道两侧的机动车停车泊位上,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框内,并做到“统一朝向”停车。

二、车辆停放不占用公交车专用停车泊位,不一车占用两个停车泊位,不超出泊位划线以外停放;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停放到划定的非机动车停车框内,不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及机动车泊位。

三、需临时停车上下客时,应选择合适的临时停车点,并注意他人的行车安全,不停在十字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等可能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临时停车做到快上快下。

四、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文明规范停车,主动劝告自己周边的朋友,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陋习。

五、对于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等影响公共安全和交通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做出提醒告知后,仍然不立即整改的将依法实施处罚,对于长期停放并且无法联系到车主的车辆,将依法实施拖移,拖车费用由车主自行承担,并依法实施处罚。

“文明城市是我家、文明停车靠大家”,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一起为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共同努力。

第5篇

文明、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是城市的名片,也是市民素质、文明素质的具体体现。近年来,随着中心城区机动车的数量剧增,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不文明、不规范的停车行为普遍存在。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提升广大市民及驾驶人员文明停车意识,不断规范中心城区停车秩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我们倡议:

一、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停车场或道路两侧划定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内,不得超出泊位线,不得占用两个停车泊位。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停放在人行道的`非机动车泊位内,并做到 “入线内、摆整齐、同朝向”。

二、车辆停放不占用公交车专用停车泊位。严禁占用未划定停车泊位的道路、道路交叉口、人行道、盲道及应急通道。

三、任何单位(个人)未经城市管理部门许可,不得在公共区域私划停车位或使用地锁、石礅、栅栏、限行桩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泊位。

四、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坚持文明规范停车,主动劝导家人及身边的朋友,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陋习。

美丽云浮是我家、文明停车靠大家。市民朋友们,文明规范停车,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6篇

文明交通是城市的窗口。文明交通不仅体现在安全、畅通的通行秩序,而且还体现在规范、文明的停车序。近年来,随着塔城市经济的快速增长,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剧增,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城区停车难,停车秩序乱、不文明、不规范停的现象比较突出,为进一步提升广大驾驶员文明交通意识,做“文明停车、规范停车”塔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向广大车主及驾驶员发出倡议:

一、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机动车道两侧的机动车停车泊位上,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停放在人行道的非机动车位内,并做到“按位、统一顺向”停车。

二、车辆停放不占用公交车专用停车泊位,车辆入框停车、不一车骑占用两个公共停车泊位停车以及一半停在泊位内,不超出泊位划线以外停放;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停放到人行道板划定的停车位,不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及机动车泊位,不得随意、无序停车。

三、需临时停车上下客时,应选择合适的临时停车点,并注意他人的'行车安全,不停在十字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等可能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临时停车做到即上即下。

四、借道进出停车场或道路停车泊位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通行。

五、凡在没有明确划分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的混合路段停车后,没有留足2米以上(含2米)的距离,妨碍行人、非机动车通行的,一律按照违法停车处罚;如违反上述行为的现予警告,再次违反者予以处罚。

六、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文明规范停车,主动劝告自己周边的朋友,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陋习,规范自己的停车行为,希望广大车主及驾驶人朋友们要往车上放移车电话卡片,方便其他人联系您们。

“美丽塔城是我家、文明停车靠大家”,我们需要广大驾驶人的积极配合、理解和支持,敬请您们自觉遵守停车规定、规范文明停车、拒绝乱停乱放,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一起为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共同努力。

第7篇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市停车服务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为进一步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引导机动车辆有序停放,提高城市品质,营造文明停车氛围,现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1、请您配合停车管理员自觉将机动车、非机动车对应停放在相应的停车泊位内,一车不要占用两个停车泊位,并做到“按位、统一朝向”停车。

2、请您停放车辆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依法许可的场所停放车辆。机动车不占用绿化区域、不占用通道口(尤其是消防通道)和盲道;非机动车不占用绿化区域、机动车位、机动车道、通道口(尤其是消防通道)和盲道。

3、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文明规范停车,主动劝告自己周边的朋友,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陋习。

4、请广大沿街经营商户自觉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状规定,主动调整、劝导公共道路内车辆按规定停放,积极宣传文明停放车辆的重要意义。同时,因公共停车位属社会公共资源,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私划停车位、设置地锁,不得采用堆放物品等方式占用公共停车位。

美丽xx是我家,文明停车靠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同心共铸文明城市,全心呵护美丽xx!

第8篇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及驾驶人员文明停车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城市管理相关规定,xxx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向广大人民群众、广大驾驶员、车主朋友共同发出以下倡议:

一、自觉将机动车(含电动汽车)规范停放在停车场或道路两侧划定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内,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停放在人行道的非机动车位内,并做到“按位、统一朝向”停车。

二、车辆停放不占用公交专用停车泊位,不一车占用多个停车泊位,不超出泊位划线以外停放,禁止占用车行道、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等停放车辆。门前没有统一施划停车泊位的`一律不得停放,任何车辆在禁停区域严禁停放。

三、需临时停车上下客时,应选择合适的临时停车点,并注意他人的行车安全,不在十字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等可能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临时停车做到快上快下。

四、保持好的车容车貌,文明规范停车,主动告知自己周边的朋友,以实际行动告别乱停乱放陋习。

“文明城市是我家,规范停车靠大家”。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一起行动,为xxx街道创建省级美丽城镇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