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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销售代理合同7篇 产品销售代理:签约优势、业绩共赢

本文主要介绍了关于产品销售代理合同的相关内容。产品销售代理合同是指一个企业委任另外一家企业或个人,代理其产品的销售与推广工作,并在合同中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确保双方的合作顺利进行。本文将详细阐述该合同的重要性以及其一些基本要素。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7篇 产品销售代理:签约优势、业绩共赢

第1篇

2、系统支持:甲方须具备与甲方合作业务所需的机票出票系统及在线分销系统。

3、订票服务:由乙方预订人员在甲方提供的分销系统完成。

4、结算原则:xxx公司f-85折结算、cac航空公司f-90票面5元张结算(限制航线除外)。

5、结算服务:甲乙双方需要提供业务接口人、财务结算接口人及详细的联系方式。

1、财务对帐:双方每天对帐,当日上午10:00前双方将之前____日的账目对账完毕,对帐确认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以传真的方式发给对方,确认单作为双方每周结算的唯一有效凭据;

2、退票:发生退票时,应根据实际结算价格及退票费后冲抵票款。

3、结算:甲乙双方采用1结算方式,每日 12点 进行款项结算。

4、结算账号:9154xxxx9080开户行:上海xx开户名:北京xx公司

三、保证金 乙方交纳甲方 3万 元作为业务开展期间的保证金,待业务结束后退还。(暂不收取)

2、甲方须向乙方传递票号、等信息并配合乙方的信息操作;

3、甲方将对双方合作中所涉及到的乙方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1、乙方有权对甲方的业务流程及服务规范提出合理化改进建议。

2、乙方必须具备合法资质,保证合法经营,保证合作的具体开展形式在合作期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国家相关行业政策的要求。

3、使用甲方客户资料归甲方所有,乙方仅保留每次出票的订单信息用于线下服务,不能保留客户详细资料。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能以任何理由将任何订票信息挪作他用,或泄露给第三方。

4、若因为乙方打票和收款工作出现问题导致用户投诉或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善后事宜并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6、对于既非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航空公司的原因)而导致的工作引发用户投诉或出现其他问题,乙方有责任和甲方一起做好用户的解释工作。若有需要乙方负责协调航空公司等处理善后事宜。

7、乙方对合作中所涉及到的甲方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1、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____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2、若违约方继续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3、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4、若乙方在实际开展业务过程中,服务不能达到本协议规范要求,甲方保留根据实际情况中止直至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5、如因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与甲方客户违约时乙方须承担一切连带责任。

1.2协议一方严重违约,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必要。

1.3在一方出现严重违反本协议内容的行为,并对对方造成或必将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下,守约方终止本协议无须负任何违约责任,并按照相关法规妥善解决。

1.5如不可抗力持续三十(30)日以上,任何一方发出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

2、任一方在协议期内擅自终止合作,须赔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3、协议终止或解除后,本协议中关于保密、结算、损失赔偿和违约金的约定继续有效。

4、协议期满或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应自协议终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双方结清所有款项。

八、不可抗力条款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协议暂时无法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予不可抗力发生后立即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对妨碍协议履行的情形消失后____日内,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供由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关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影响的证明。

1、对于因本协议的解释及执行而产生之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经由中立之第三方调解来解决。

2、如争议未能于前述方式在开始协商后三十(30)日内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就该争议提起诉讼。诉讼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3、上述协商、调解和诉讼期间,双方仍然有义务继续履行协议之规定,保证取票业务的正常开展。

1、本合同中的条款以及合作期间双方的信息均属商业秘密。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向第三方泄露或用作合作项目开发以外之用途,否则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此前一方已经享有的或一方通过合法途径从第三方获得的、或已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不属于前述保密信息。

2、如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有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解释。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补充协议或附件、传真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本协议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2、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合作期限届满后如甲乙中任何一方均未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作的,合作期限将自动续展年。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7篇 产品销售代理:签约优势、业绩共赢 第2张

第2篇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就乙方承接甲方_________区域销售总代理事宜,在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区域销售代理合同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经双方确认:甲方的______(此类产品皆适用)具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甲方授予乙方_________区域的销售代理权,由乙方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包装完好无损,并经乙方认可的样品品质的产品。

(2)甲方发货到_________市,此范围外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按乙方订货量的比例免费提供公司统一的宣传资料。

(4)甲方推出新产品、调整市场价格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1)乙方需在销售区域内尽力拓展客户,并严格执行甲方的产品政策和价格政策。

(2)乙方尽力维护甲方在当地的公司形象及产品的品牌形象。

(3)乙方应至少每一个月向甲方提供同行及同类产品的情况(包括一些广告资料、价格、销售情况和样品等),同时应向甲方汇报当地的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

1.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权收取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同时不予退还市场保证金。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在代理期间若自动放弃代理权,或无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相关要求,甲方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在该地区另寻代理商,退还乙方保证金。

4.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

5.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如无需续约,在无违反本合同条款情况下,可终止合同,但乙方不得在一年内代理或经营与甲方有同类或对甲方有冲击的产品。

1.为服务广大消费者,乙方在代理区域内经营,若消费者不满意或证实属产品质量问题, 甲方需无条件提供退换货。

2.代理期间如因产品滞销,乙方要求退换货,在提货日起三个月内,外包装完好情况下,甲方酌予协助办理,来往运费由乙方承担

1.____供货价为_________元/公斤,乙方的首批订货量最低为_________公斤,甲方给予乙方______个月的试销期,试销期内至少应达到_________元的销售额。

2.试销期满,乙方完成甲方要求的最低销售额,本合同正式生效,否则终止。

六、签定本合同后如果______天内没有开始执行购货和销售,则本合同自动作废,如果连续______个月内未继续购货者,可考虑取消其代理资格。

七、本合同另有不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为拓展销售市场,提高“_____________”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甲方将现生产经营的“_____________”牌运动手表(含所有表业公司注册的'“_____________”商标的包装品、物),特许给乙方在 (省、市、县、区)辖区内为甲方在该地区的销售总代理。

1.甲方在委托乙方特约经销期间,提供给甲方有关的企业合法生产经营的证照复印件、特约经销牌匾和授权委托书;

乙方应遵守经销原则,只允许在(省、市、县)所辖的范围内代理经销,不得在其它非辖区内转让和销售;甲方同样不出售“_____________”商品给乙方所在总经销辖区内的其他经销商。

2.以协商为前提,乙方在特约经销开始之前或一周内必须提交一份包括如何在当地构建市场销售网络、如何确保特约经销初期“_______”在当地销售量不发生聚减、如何响应消费者需求,在短期内提升销售量,和一年内具体时间、地点、拟销数量等内容的可行性经销计划给甲方。以便甲方确立发展方向、规模和作为甲方检验乙方经销能力的依据。

3.乙方在特约经销期间必须确保代理经销的月销售量最低下限,依据现有的月销售量和区域大小,现确定乙方销售甲方“______”产品每月不低_________只,约价值_____万元。

垫底以外的资金必须每次结清:即每次订货,乙方应提前_____天下订单,并与货款一起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甲方在收到货款后的____天内发货。

甲方按乙方的意愿进行包装送站托运,运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收到货后应立即清点验收,如发现问题应在24小时内书面传真告知甲方,否则,概由乙方自负。

甲方委托乙方经销期限为一年,以甲方的授权委托书为准;乙方每年年底交回授权委托书,由甲方年检审后重新授发。

7.如若乙方擅自违约或变更经销方案造成甲方形象损害或营销渠道受阻的,甲方有权随时取销乙方的代理经销资格。

第3篇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之“蓝色梦幻”系列软件产品,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除非本合同的条款或者内容中另有规定,下列名词应具有如下意思:

1、软件产品:指业已进行商品化工作的、公开发表过的、且甲方作为权利人或权利受让人能够进行授权销售并能够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软件,包括该软件的可执行程序和有关文档等;

2、代理销售:指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软件著作权人或者权利受让者许可行使展示、销售软件产品的权利,代理销售包括代销或经销;

3、代销:是指甲方授权乙方销售其产品,产品销售完以后或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与乙方结算,乙方可随时将未售完的货物退回甲方的合作方式;

4、经销:是指甲乙双方按照下列条件结算的合作方式

(2)按月结算,即每月底结算当月或在其它约定日期结算约定日期前一个月内的进货;

(注:上述结算方式由双方协商在补充协议或附件中选择一种。)

6、补充协议:指主合同的补救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

1、甲方是“蓝色梦幻”系列软件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代理销售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 省 市 区内销售甲方软件产品,但甲方保留在此区发展新客户的权利。

3、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销售商,应尽代理销售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软件产品售进所有的大、中、小型零售客户及二级批发客户,如有新的零售店及批发店诞生,也应及时接洽和供货,并确保不出现缺货现象。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软件产品的品种、数量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运输及运费计算:使用铁路运输的,甲方将以软件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即甲方负责将软件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火车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火车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装卸杂费;使用其他运输方式的另行约定。

6、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如发生软件产品质量问题不能销售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并出具证明,凭有关证明由甲方为乙方换货,换货一般三个月统一进行一次,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对于由于乙方保管不慎或保管不符合规定而导致的质量问题,甲方不予换货。

⑴自收货当天算起 天内,乙方要将所欠货款付给甲方。

⑵乙方最多可以拖欠甲方货款为 元,超过此限额的货款,不受以上条款约束,乙方取货时得立即付给甲方。

8、乙方要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必须须定期于每月的'日向甲方提供销售报告、客户资料。该日也是双方核实乙方销售额的基准日。

1、保持甲方软件产品所有品种两星期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软件产品推广活动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代理销售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乙方作为代理销售商,可以享受零售价 折的折扣。乙方要货时一次性以现金、支票或汇票结清,在出货时即可以享受零售价 折的折扣。

此外,乙方可以享受当月的奖励按照合同附件规定计算。

2、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1、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⑵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货款超过了规定的付款期限未支付;

⑶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两个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⑷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1、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定后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第4篇

我单位:______________(甲方)注册的以下商标_____________,因业务需要,特委托(或在线委托)_________________(乙方)的网站在线交易。此合同(或电子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保护。

2.甲方提供注册商标证、注册人身份证或注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电邮或传真至乙方备案。

3.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商标交易,须提供注册商标的标准g;也可以直接提供商标注册号和转让价格。

4.注册商标转让或许可的价格,可委托乙方进行评估。

5.商标注册号、商标转让价格可连续提交,乙方从国家商标局数据库调出整理后在网上交易。

1._________元标类年□。委托交易内容:商标图样、注册号、有效期限、类别、使用商品或服务内容、转让或许可金额。成交后须交纳商标成交额的'______%佣金。将委托人提供的与商标相关的图文资料在线发布。

2._________元标类年□。委托交易内容:(包括1内容)委托交易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_________元标类年□。委托交易内容:(包括1和2内容),商标使用情况及其他介绍。

2.与注册人名称一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注册)或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注册);

甲方将商标交易发布费全款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单传真到乙方,乙方确认后开始为甲方执行本代理合同的相关服务。

乙方有权在商标交易到期后,停止为甲方进行商标交易。乙方不支付全款,甲方有权力不在线发布商标。

乙方网站收到委托人上述资料和委托商标交易费用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即将委托人申请交易的商标在线交易,通知委托人并将收款凭证同时寄给委托人。

以上合同内容,双方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争执时应及时协商解决;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应提交双方确认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传真,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或双方代表在线签字后生效)。

第5篇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之“蓝色梦幻”系列软件产品,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除非本合同的条款或者内容中另有规定,下列名词应具有如下意思:

1 、软件产品:指业已进行商品化工作的、公开发表过的、且甲方作为权利人或权利受让人能够进行授权销售并能够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软件,包括该软件的可执行程序和有关文档等;

2 、代理销售:指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软件著作权人或者权利受让者许可行使展示、销售软件产品的权利,代理销售包括代销或经销;

3 、代销:是指甲方授权乙方销售其产品,产品销售完以后或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与乙方结算,乙方可随时将δ售完的货物退回甲方的合作方式;

4 、经销:是指甲乙双方按照下列条件结算的合作方式

(2)按月结算,即月底结算当月或在其它约定日期结算约定日期前一个月内的进货;

(注:上述结算方式由双方协商在补充协议或附件中选择一种。)

6 、补充协议:指主合同的补救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

1 、甲方是“蓝色梦幻”系列软件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代理销售商。

2 、销售范Χ:甲方指定乙方在省市区内销售甲方软件产品,但甲方保留在此区发展新客户的权利。

3 、 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销售商,应尽代理销售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软件产品售进所有的大、中、小型零售客户及二级批发客户,如有新的零售店及批发店诞生,也应及时接洽和供货,并确保不出现缺货现象。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 、软件产品的品种、数量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 、运输及运费计算:使用铁·运输的,甲方将以软件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即甲方负责将软件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火车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火车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装卸杂费;使用其他运输方式的另行约定。

6 、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如发生软件产品质量问题不能销售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并出具证明,凭有关证明由甲方为乙方换货,换货一般三个月统一进行一次,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对于由于乙方保管不慎或保管不符合规定而导致的质量问题,甲方不予换货。

⑴自收货当天算起天内,乙方要将所欠货款付给甲方。

⑵乙方最多可以拖欠甲方货款为元,超过此限额的货款,不受以上条款约束,乙方取货时得立即付给甲方。

8 、乙方要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必须定期于月的 日向甲方提供销售报告、客户资料。该日也是双方核实乙方销售额的基准日。

1 、保持甲方软件产品所有品种两星期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 、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软件产品推广活动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 、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代理销售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

乙方作为代理销售商,可以享受零售价折的折扣。乙方要货时一次性以现金、支票或汇票结清,在出货时即可以享受零售价折的`折扣。

此外,乙方可以享受当月的奖励按照合同附件规定计算。

2 、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1 、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Υ约 ( 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 ) ,则追究乙方的Υ约责任:

⑵乙方Υ反了结算规定,货款超过了规定的付款期限δ支付;

⑶乙方月的销售额连续两个月δ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⑷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1 、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定后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第6篇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哈密大枣汁”系列产品,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是“哈密大枣汁”系列产品的生产商,乙方是销售商;

4 付款方式:乙方订货量低于 元的,甲方可以先发货,乙方收到货物后十日内乙方必须将货款全部支付给甲方;乙方订货量高于 元的,乙方应先将货款全部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 日内给乙方发货;

7 乙方做为甲方的销售商,应尽销售商的责任,对甲方的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策略、市场销售推广、营销策略全权负责,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售进所在区域内的所有的大、中、小型零售客户和乙方以下的一级、二级批发客户,需达到a、b店100%覆盖率,批发店80%的覆盖率,如有新的a、b店的诞生也应及时接洽和供货,并确保不出现缺货现象。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产品资源;

8 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包装由甲方决定,乙方针对市场需求有信息反馈与改进意见的建议权,;

9、运输,运输方式及其运输费用:甲方负责将货物送到乙方销售区域内指定地点,乙方负责货物到货时的装卸及入库、清点、核对等义务;

10、货物的残缺及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货物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货物销售,应在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并在收到货物十日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了解情况或向保险公司或承运部门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所收获物的毁损情况或不履行提供相关单证义务的,甲方视所供货物数量、质量、包装乙方均无异议且全部符合要求;

11、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不能销售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并出具证明,凭有关证明由甲方为乙方换货,换货一般三个月统一进行一次,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对于由于乙方保管不慎或保管不符合食品规定而导致的.质量问题,甲方不予退货或者换货;

12、甲方对市场价格有决定权,乙方有义务将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对甲方进行反馈,

13、为鼓励乙方积极销售甲方产品,乙方的订货量达到 时甲方可以按照乙方订货量的%免费提供货物给乙方作为市场推广的费用支持;

14,乙方应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两个星期的警戒库存,当库存量达到警戒库存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发货;

1、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变更条款可附于本合同;

2、乙方连续六个月不能达到乙方营销策划书的营销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对于甲乙双方的以下行为,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合同;

乙方订货后,甲方未按乙方要求发货,经乙方与甲方沟通后仍未发货的;

乙方连续六个月未完成提供给甲方营销计划任务量时;

甲方未经乙方允许,在乙方销售区域内进行销售活动行为时;

甲乙双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者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有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或乙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本合同发生争执或争议时,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通过有效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第7篇

委托人:曲靖九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所开发的位于云南省曲靖市的 “旺角时光”项目 (以下简称“项目”)提供项目销售代理服务。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达成下列条款。

1)根据实际需要,对项目产品提供《产品策划案》,包括产品深化(规划、建筑、户型、交通组织、车位、景观、商业),并在设计阶段协助甲方进行后期调整,提供专项顾问建议报告;

2)提交《整盘营销战略报告》,并在实际操盘中提出调整意见;

3)参与、审议第三方提报之项目包装、广告设计,并提出顾问意见;

4)根据实际需要,提交《项目案场营销系统》、《工地包装系统》等营销专项顾问建议报告;

5)代表营销专业,对甲方开发各环节及流程提供顾问建议;

1)乙方全权负责策划项目开盘上市营销策略,并负责编制、调整《开盘策划案》;

3)组织、计划、协调、现场指挥各类开盘、房交会、展场等促销活动的开展;

4)参与价格策略和分货策略的制订,提交甲方《项目销控案》和《产品价格案》。

甲方委托乙方销售范围为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批准的住宅、商业、车库等准许销售的房产之全部,总建筑面积约 28 万平方米(具体面积以甲方获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标注的建筑面积为准,除去酒店、集中商业区、公共配套设施、物管用房以及其他甲方确认为不可售部分,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约 15 万平方米;15幢、16幢、17幢、18幢、19幢、29幢、30幢、31幢住宅共8幢及以上8幢地下室车位;15幢、16幢、29-31幢共五幢住宅下面商铺)。

1、乙方销售代理期限为(以下简称代理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30个月(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02月30日)。

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的10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报送项目阶段性销售任务,经甲方审批同意后作为乙方履行义务的依据。

2、在销售代理期限内,乙方代理销售的销售任务为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住宅销售率达90%。如乙方提前完成销售任务的',在甲方付清乙方佣金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可协商缩短代理期;如果在代理期限内,没有达到销售任务的,甲乙双方可协商延长代理期限。车库的销售率由双方根据项目情况另行协商,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

1﹑销售价格:销售价格表由乙方制定经甲方确认后,乙方严格执行。项目的底价以甲方签字盖章确认的《销售单位房价底价明细表》(含住宅、商业、车库)为准。《销售单位房价底价明细表》须在开盘前 15 日由甲方签字盖章确认

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一存档,乙方不得更改上述底价。项目各销售单体均价为住宅:3200元每平米,住宅区底商:7500元每平米,纯商业(一标):12000元每平米,地下车位:80000元每个。

2、乙方拥有对项目底价及促销折扣、优惠举措、付款方式的建议权,但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单方违规操作,致使销售价格低于甲方制订的底价时,乙方需承担全部差额损失。

1、本项目的营销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商业广告、营业推广、公共关系、样品房/样板房/宣传品印制、销讲夹内页、模型制作等人力、物料、设计费用、售楼部内除置业顾问外的一切物品)书面报经甲方批准后均由甲方全额承担;非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私自支付相关费用,否则甲方不予承担。

2、销售现场的建设、装修、维护、展品、设备、办公用品、电话及网络、办公耗材等由甲方承担。

3、样板房、样品景观等设计、制作、管理、维护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4、销售员服装、个人自用销售工具(如销讲夹、计算器、胸牌、名片、光笔等)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为维护企业及项目形象,需提高服装和销售工具标准,则由甲方部分补偿此款费用。

甲方支付乙方两个月服务月费:共计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支付时间如下: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日内甲方即支付乙方项目前期策划启动费人民币 叁 万元整(¥30,000.00元);乙方应成立专门前期工作小组,开展前期策划工作。

2)第二笔费用于乙方进场一个月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项目策划

1)项目销售部分:乙方按销售合同金额的相对应百分点提取代理费;

① 完成或超额完成当月任务按销售额的2.5%计提代理费;

③ 完成当月任务的50%-79%按销售额的1.8%计提代理费;

④ 完成当月任务的49%及以下按销售额的1.5计提代理费。

上述销售合同金额不包括甲方给予购房客户的优惠、返利部分。

甲方销售的关系户(不超过100套)、员工、工程抵款合同金额以及甲方通过其他渠道转介的团购成交客户,不计入乙方的销售任务,不计提佣金。以上类别客户购房相关手续由乙方安排乙方工作人员办理,甲方按银行按揭客户300元每套,一次性付款150元每套计提给乙方。

乙方所销售物业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方可视为乙方已完成的销售额:

1)客户订立完《商品房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

2)客户一次性付清房款或付清首付款并提交银行按揭资料,且银行方面认可资料完整无误并放款。

溢价是指在甲方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本项目的基准定价的基础上,乙方通过销售和推广,单套商品房实际成交单价达到甲方委托给乙方《委托销售房源和底价一览表》的价格,超出底价的销售额部分即为销售溢价,在甲乙双方签订的基准定价总额的基础上上浮的部分。对溢价双方约定按甲方占溢价总额的70%、乙方占总额的30%的比例分成,但乙方分成的溢价总额不得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