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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7篇 签订与解除:解读劳动关系中的合同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双方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等事项。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一份约定书,具有法律效力。在劳动力市场中,劳动合同的签订是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劳动合同7篇 签订与解除:解读劳动关系中的合同法律规定

第1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二条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它任何单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四条合同期限前____个月为试用期。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部门从事______岗位工作。

第六条甲方根据经营情况和乙方工作业绩能力表现,可以变更或调整乙方的职位和工作内容。

第七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八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第九条乙方实行____________工时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十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十一条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遇节假日可以微调发薪日期。

第十二条乙方试用期的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税前),转正后的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税前)。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十三条乙方任职不同的职位和不同的级别享受相应的工资和奖金。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业绩、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资和奖金。

第十四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标准,但不可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十七条乙方依法享受各种休假期间,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其中单位应缴部分由甲方缴纳,个人应缴部分由乙方缴纳,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代为扣缴。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各项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劳动工具。

第二十五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二十六条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岗位规范、工作流程、操作规定、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第二十七条甲方根据工作的需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技能、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劳动安全卫生等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教育。

第二十八条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履行所从事职位的职责;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规范;爱护财产;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三十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发生变化时,本合同相关内容亦相应变更。

第三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三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五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六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第三十八条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条乙方参与甲方项目的,在项目结束后方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在项目未结束时辞职,乙方应当根据甲方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甲方无项目管理规定的,乙方应以其最后一个月的全部工资和奖金承担赔偿责任,并赔偿对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四十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条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终止: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甲乙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未到期,原劳动合同有效期顺延至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到期为止。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个月。

第四十五条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第四十六条下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六)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以乙方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按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四十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请,经甲方批准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离职手续。甲方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在乙方办理好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五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不辞而别,或者辞职未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离职手续,除以其最后一个月的全部收入作为赔偿金外,应按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或拖延工作时间的,除非甲方认为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否则视为乙方辞职,甲方可通知乙方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第五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三条乙方确认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四条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五条甲乙双方签订的《职位说明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六条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执行。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八条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执行。乙方在试

用期间的工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元或按________执行。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解除本合同: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八)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

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

第三十七条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7篇 签订与解除:解读劳动关系中的合同法律规定 第2张

第2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中对试用期长短的限制根据合同期限的来规定,如: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违反以上规定进行约定的,若被员工投诉,会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单位还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______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日。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_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即使是员工自己同意不缴纳社保,还签订了相关的协议,这也不能规避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因此,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必须而为的行为,否则,当员工以此通过法律程序维权,用人单位就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

(一)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作如下约定:

建议单独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五类岗位,以保护公司商业秘密:

5、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如hr、财务管理、法务管理人员,许多公司关键资料都在他们那;

注意:公司给付给予上述员工经济补偿是员工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的前提,且法律上也对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域、期限做出了严格的规定,稍有不慎可能导致协议无效。企业若有需要,请交给专业律师定制。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无效,可在争论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决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3篇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劳动

1.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的类型:

1.1.1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月日止,共____个月。

若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或对其进行培训而未收取培训费,并因此与乙方约定服务期限的,超过固定期限部分,视为对本条款的变更。

1.1.2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情形条件出现时或双方协商一致时

1.1.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工作

1.2乙方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个月。

在乙方试用期期间,甲方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录用条件以及法律规定对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质量和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试用期满前/时,经甲方考核合格,乙方予以转正;如经考核乙方不合格,甲方则有权解除本合同。

1.3乙方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到岗工作。甲、乙双方劳动关系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建立。

1.4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续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应达成书面协议。

2.1乙方在甲方处从事____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职责及权限在甲方颁布的“工作描述”或“岗位职责”中列明,双方同时也可签订具体的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岗位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乙方的常期固定工作地点或工作区域为:____ 。乙方的临时、不固定工作地点或工作区域:乙方因完成工作需要而临时(一般在____个月之内)在以上工作地点或工作区域之外工作或出差的。对此乙方自愿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2.3甲方因实际经营情况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长、特长、健康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劳动报酬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2.3.1甲方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劳动报酬的,乙方应予接受;

2.3.2甲方因乙方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等指标而不能胜任工作,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劳动报酬的,乙方应予接受。

2.3.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原工作的,甲方因此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劳动报酬的,乙方应予接受。

2.3.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因此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劳动报酬的,乙方应予接受。

2.4对乙方的工作职务、职责范围、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地点进行的调整,乙方自愿同意首先接受,如有意见或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人事部门提出,在甲方作出答复前,乙方自愿同意甲方的调整安排,做好相应的工作。

3.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工作岗位执行以下第____种工时制:

3.2因经营需要等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工时制,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对此乙方自愿予以接受。

3.3甲方不提倡乙方加班工作,乙方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甲方批准而加班的,甲方不予支付加班报酬。经批准的加班甲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3.4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丧假、产假等待遇,具体假期待遇执行甲方公司规章制度。

3.5乙方应当遵守甲方规定的考勤、请假等规章制度,休息休假待遇严格按照公司员工手册及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4.1如存在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 。

4.2甲、乙协商一致,(试用期满转正后)乙方劳动报酬执行下列第____种计发形式:

4.2.2计件形式:乙方月工资按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发放。

4.3甲方应当于每月的5日前支付乙方上一月工资,工资支付日期遇法定休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则相应顺延到节假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4.4甲方支付给乙方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为甲方与乙方约定的岗位工资数额。

4.5为了充分调动乙方积极性,甲方根据公司规定,视乙方的工作表现、业绩为乙方发放激励奖金,具体奖励标准以公司规章、办法为准。

4.6甲方可将下列费用和款项从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中扣减或扣除:

4.6.1根据法律法规、政府规定及甲方的规章制度规定须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的应由乙方本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金等;

4.6.2根据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双方协议等规定应由乙方付给甲方的损害赔偿;

4.6.3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甲方从乙方的劳动报酬中扣除的费用;

4.7如乙方对于收到的劳动报酬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报酬后10日内向单位书面提出。

5.1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缴纳各自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若因乙方无法提供办理社会保险的必要手续资料等乙方原因导致未能办理社会保险的,则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5.2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死亡等费用及待遇,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6.1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2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单位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提高职业技能,按时、按量、按质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6.3甲方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和奖惩。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扣除奖金等,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6.4乙方应当忠诚并恪尽职守地履行其岗位责任,严格遵行其岗位职责范围和授权,以应有的谨慎努力履行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描述及本合同的要求。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者甲方书面文件明文规定,乙方不得代表(或代理)甲方或甲方上下级部门签署任何文件、作出任何承诺、保证或收受、借取任何款项。

6.5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其劳动报酬信息,也不能就此询问其他员工,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及甲方的劳动纪律。

7.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公司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防用品。

7.2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安全、纪律等培训。

7.3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经营制度;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

7.4甲方已就在乙方工作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了乙方;乙方确认甲方已经如实履行上述有关的告知义务,并承诺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甲方。

7.5对于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7.6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工作的,在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可安排乙方进行离岗前相

8.1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诚实信用地全面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8.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成甲方所交代的工作任务,并达到甲方的要求。

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当变更劳动合同:

8.3.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8.3.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8.4甲、乙双方中一方要求变更其相关内容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以书面形式送达另一方。对于需要征得另一方同意的变更,另一方应当在五日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

8.5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9.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9.3.3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9.3.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9.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9.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不予任何补偿:

9.4.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9.4.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9.5.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5.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5.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住所迁移、被兼并、甲方资产转移,甲方业务的出售,以及因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的组织结构、经营条件、或发展战略调整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9.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本合同第9.5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9.6.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9.6.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9.6.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9.7.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9.7.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10.1不论何种形式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乙方必须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具体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办理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10.2由于乙方未能及时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0.3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退工手续。

10.4乙方在本合同期满、终止或解除时,应按甲方规定的方式和流程向甲方交接工作及相关文件、证件;归还占有甲方的财产,包括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电话、数据、资料、钥匙、其他设备等;结清账务账目,包括归还借款、清偿客户欠款和租赁物品等。

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而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或损害,则乙方须对由此给甲方的生产和经营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1.1乙方应当遵守有关利益冲突的基本原则,避免与其工作职责或甲方利益相冲突或可能发生冲突的行为或关系。除法律允许、甲方另有规定或者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外,于本合同有效期内的任何时间,乙方不得从事下列任何行为,否则视为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

11.1.2非甲方安排私自从事与甲方及其关联企业竞争的服务、产品、业务;

11.1.3非甲方安排私自从事与本岗位职责相同或类似的其他业务;

11.1.4为甲方或其关联企业的同业竞争者提供服务或信息而没有事先得到甲方书面批准;

11.1.6以本人或配偶近亲属名义开办或持有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公司的股份的。

12.1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为此双方订立《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没有另行订立《培训协议》的,双方一致同意按照培训结束后继续服务年计算服务期。

12.2如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保守商业秘密的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方法,直接的或间接的、有意的或无意的向外透露,并绝对禁止使用这些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具体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相关的保密协议。

12.3乙方在甲方就职期间获取的文件、资料、稿件、表格等业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有关客户名单、价格及定价政策、营业额、营销计划、员工薪酬、进货渠道以及与甲方有关联的其他企业信息等不为公众熟知、能为甲方带来利益的一切信息,无论是口头、书面的或是电脑文件形式的,无论是客户的或是公司的均属甲方的商业秘密。

12.4如乙方违反保密约定的,将按照本合同、相关保密协议的规定处罚或履行相关违约义务。如乙方的泄密行为涉及到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2.5除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之外,甲方可根据乙方知晓甲方秘密的程度,与乙方订立相关的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同时约定每月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数额。

12.6乙方在职期间的一切职务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作品,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提交所有有关资料,并尽快、尽全力帮助甲方取得该职务作品的知识产权,并同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方法,直接的或间接的、有意的或无意的向外使用、传播,并绝对禁止使用这些职务作品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3.1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所涉及的经济补偿,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13.2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间为乙方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完毕后下一个发薪日。

14.1甲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工作状况、劳动报酬、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休息休假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乙方认可甲方已经履行上述告知义务,承诺已对与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有关一切事宜均无任何疑问或意见。

14.2乙方承诺,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个人资料或信息均真实、合法,且不存在任何隐瞒、欺骗、作假等情况。否则,即视为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则制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

14.3乙方承诺并保证,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之时及本合同有效期内,与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存在任何劳动、劳务关系,且与原单位或个人之间不存在任何竞业限制或保守秘密的协议或条款,甲方雇佣乙方不会违反乙方的任何约定或法定义务。

14.4双方一致确认,双方均已经仔细、全面地阅读、理解了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及含义,并仔细考虑了该条款和本合同为双方设定的权利、义务。双方均承认并承诺,任何一方均是基于另一方所作的将遵守并接受任何上述陈述的限制约束而签署本合同,双方进一步承认并声明任何上述条款和限制都是完全自愿、合理的。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由于适用任何中国法律或法规而被认定为无效或不生效的,无效或不生效的条款应当进行修改以可能的最接近的程度反映双方最初的约定,这些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余条款存续和有效性。

如果本合同届满或因任何原因而终止,本合同约定的保密、竞业禁止和劝诱禁止条款仍然有效,乙方应继续受相关条款及条件约束直至相关期限届满。

甲方迟延、放弃、懈怠、延期履行任何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约定、承诺而产生的权利或权力,不构成甲方放弃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主张任何随之引发的违约的权利。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包括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和保证)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全部赔偿。

甲、乙双方若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工会协商解决或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后双方可以订立书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20.2双方签订的其他协议、与本合同有关的职务描述、岗位职责、行为准则以及任何甲方的内部规章制度、规则、制度属于本合同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3本合同如有与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相冲突的,以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20.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且实际到岗之日起生效(甲方同时加盖骑缝章)。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劳动部门备案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4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固定期限形式:

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 岗位工作。

甲乙双方可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甲方办公室 。

第五条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七条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第八条 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九条 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甲方于每月20日前以货币或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项目、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乙方有权查询本人的工资支付记录,甲方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资;停工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乙方没有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甲方应当将加班工资在下一个工资发放日或者之前支付给乙方。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应当按照乙方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乙方上一月份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按照向前顺推至其提供正常劳动月份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 职业危害防护制度 ,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八条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九条 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二条 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六条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解除、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

第二十九条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5篇

1、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签约主体应与实际用工主体一致信息,尤其注意区分关联公司、子公司,如存在特殊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2、为便于后期送达限期返岗、解除通知等函件,务必要求员工填写联系方式(常见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手机号码、微信号、qq、电子邮箱等),否则届时将十分被动。并尽量核查员工填具信息与本人实际信息是否一致。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用人单位不得单独与员工只约定试用期并仅签订试用期协议。

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5、建议约定试用期考核标准或录用标准,如果未达标可以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将其辞退。

6、若依据试用期不合格或不符合录用标准辞退员工的,需要在试用期满前向员工提出。

(1)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包括试用期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3、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工作。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可以变更其工作地点。如甲方的经营机构搬迁,乙方同意相应变更工作地点。

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一般应向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区、县人设局申报。并将实行该种工时的员工名单予以公布。特殊工作制期限届满前,及时再行审批。

(1)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3)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2、甲方因经营需要,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2、乙方试用期满后,乙方的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考核工资,乙方基本工资为元/月。甲方根据乙方的考勤、考核、奖惩情况核算发放具体工资。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3、乙方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本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甲方向乙方发放的奖金、补贴、津贴等项目不计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加班工资计算基数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加班工资计算基数300%的工资报酬。

请注意,可以先在劳动合同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3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加班费计算基数的,从其约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本意见第29条确定。依照前款确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4、甲方应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左右,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5、乙方病假期间,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标准发放病假工资,如低于本市病假工资发放最低标准,按该最低标准发放。

6、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1、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等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2、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发放。

1、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有任何异议,应当立即向甲方提出。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甲方可对乙方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相关管理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等,直至解除本合同。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4、乙方应当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乙方从甲方处获知的一切与甲方相关的信息均属于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经营信息、员工信息、甲方客户信息、技术秘密及其信息载体,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加强职业危害防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包括但不限于给甲方或客户、合作伙伴造成经济损失元以上或严重损害甲方声誉等);

(4)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如乙方被查实向甲方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即视为乙方以欺诈的手段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本合同);

(5)甲方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1)乙方以任何形式在其它单位兼职、任职或作为与甲方存在竞争关系的单位的投资人、股东、监事等;

4、乙方提前终止本劳动合同,须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辞职申请;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甲方,可解除本劳动合同。乙方未按规定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在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除双方劳动关系符合可约定“脱密期”条件,否则关于劳动者因自身原因单方提前通知解除的时间限制不得超出《劳动合同法》关于30日、3日上限的规定,否则对员工不具有约束力。2、关于离职后未发工资的发放时间节点不得迟于当地规定。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劳动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1、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2)对甲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有形或无形的经济损失。

2、按前述约定乙方需对甲方负赔偿责任的,甲方可在乙方工资或经济补偿金中扣除。工资、经济补偿尚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仍需赔偿损失。

3、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已明确告知了相关的职业危害,乙方已完全知悉并做了充分了解。同时对甲方的所有规章制度与岗位职责已知悉全文,并愿意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乙方确认已阅读本合同及其附件(岗位职责、员工手册、),知悉并理解合同及附件的内容,愿意遵守甲方相关管理制度。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个人信息、前单位离职证明、学历证明等信息、资料均真实有效。

主要是明确管理制度、员工手册这类文件。这是因为届时利用规章制度管理员工的,若发生争议时,用人单位需要证明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合法、规章制度的内容合法、规章制度已经经过员工阅读并确认(体现在签字上)。

第6篇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2、本合同包含 个月的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工作地点: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 路 号 。

1、乙方同意在甲方 部门(或岗位)担任 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 元。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1、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依法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从乙方应得工资中扣缴,乙方不得有异议。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八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九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 (具体部门、职务)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7篇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第九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第十二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六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九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一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