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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解除劳动合同,还是中止劳动合同?

该解除劳动合同,还是中止劳动合同?
杨先生与某企业签订的是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期间因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企业准备将其辞退,杨先生的家属咨询了劳动部门后,向企业提出异议。企业人事部门对此感到困惑,员工违法了,还要保持劳动关系吗?南南告知,出现此类情况并不罕见,法律对此是有规定的,这是劳动合同中的中止情形。

  所谓劳动合同的中止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法定或者约定的状况,致使不能继续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关系仍继续保持的状态。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是指劳动者主观上无过错,因客观原因导致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条件和可能的情形。

  杨先生涉嫌违法犯罪,被收容审查,但并未定罪,结果难料。这是劳动合同中止的特殊情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规定即“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者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又按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取保候审的原固定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规定:对原固定工在取保候审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暂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但不能以此为由予以辞退。在审理结束后,可视具体的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据此,符合上述条件劳动合同中止,可能会出现与劳动合同解除发生矛盾的特殊情况。当该职工被宣告错捕,无罪释放,企业就应恢复与其的劳动关系,但在审理期间,这时候劳动合同的表现形式就是中止。反之,如果该职工经审理确有问题,被定罪量刑,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解除。出现这两种情况,都是劳动合同中止的特殊情形。

  这里,南南还特别告知,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中止履行:(一)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二)劳动者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中止情形消失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一般要办理社会保险账户暂停结算(封存)手续。中止期间如若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来源:职场指南
标签:劳动合同 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