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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布斯传读后感9篇 颠覆人生:乔布斯传启示录

《乔布斯传》是一部由沃尔特·艾萨克森撰写的传记,讲述了世界科技和商业领域的传奇创业者——乔布斯的一生。本书除了剖析乔布斯人生的高潮与低谷外,还呈现了他的家族和朋友群体关系,是一本极具启发性的读物。

乔布斯传读后感9篇 颠覆人生:乔布斯传启示录

第1篇

快乐的小人精,像汽车一样会奔驰的箱子 …… 很多神奇的东西在一本书里隆重登场,让我惊喜万分,眼界大开,这本书就是《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小学五年级的女孩,名字叫孟小乔。一天早晨,她在神秘的仙女湖畔,遇见了一位愿意到她家去做保姆的姐姐,这位神秘的姐姐叫蜜儿。蜜儿的出现让原本寂静的家逐渐变得神奇活跃起来,蜜儿总是在孟小乔遇到困难时帮助她:孟小乔在周末要做非常多的数学语文作业、背英语单词、还要弹钢琴、上奥数班,几乎没有玩耍的时间,但蜜儿让老师忘记作业、让钢琴出故障、让爸爸找不着英语书 …… 然后蜜儿 带她来到了一片树林里结识了很多的小人精,孟小乔玩得很高兴。到了学期期末老师写评语时,蜜儿让老师戴上了优点放大镜,结果平时爱挑毛病的老师给每位同学都写了一段优美的评语 ……

读完这本书,我体会到了作者杨红英阿姨对孩子们快乐生活的期盼。我和我周围的很多朋友,生活是很快乐的,但是也有一点遗憾:除了学校的学习任务外,我们都参加了很多的课外辅导班,所以我们快乐玩耍的时间就少了很多。

这本书还告诉了我们很多的道理,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孟小乔和同学们演话剧时,总是担心自己演不好,于是蜜儿让他们在心理默念十遍我可以演好!结果他们克服了自卑,演出很成功。我从中学会了四个字我要自信。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不能虚度光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告诉我们不能嫉妒别人,要不然心上会长一块毒瘤;等等。

乔布斯传读后感9篇 颠覆人生:乔布斯传启示录 第2张

第2篇

在进入公园之后,我发现这里竟然有个硕大的动物园。

到了园区后,第一感觉就是——臭!千奇百怪的臭,令我一下子换不过气来。可是我的眼睛却飞速地“聚焦”着,寻找着猛兽。我们一路走一路观看。

在象区,许多孩子正拿着萝卜喂大象。孩子们把手一伸,它就把长长的鼻子伸出栏外,吸住食物往嘴里送。它可精灵了,当有小孩空手来逗它的时候,它无动于衷……一时心血来潮的我也喂起了大象。当我把食物举起来时,它就把长鼻子伸了过来。那鼻孔,我三根手指都填不满啊!还差点把我的手给吸进去,真吓人!

终于到了猛兽区,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狮子!一头威武的狮王正懒散地坐在地上观看着人们,它的旁边还有一只怀孕的母狮。这时有两只白虎悠悠地走了过来,体型足以和狮王一较高低!

我最想见的华南虎终于出现在眼前!尽管它的体型比白虎要小,但还是有着王者气魄。它被关在一个小园子里来回走动,好像在像大家炫耀着……当它与我对视时,我心里不由地产生了莫名的恐惧!这使我想起了牛汉的《华南虎》:

我瞧见老虎那斑斓的面孔,火焰似的眼睛和渴望自由的眼神

笼里的老虎正视着兴奋的观众,用它那粗壮的四肢和锋利的趾爪走动??

第3篇

最近读了一篇长篇小说,题目是《狼种》,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我想大家一听到这个题目,都会以为写的是一匹狼。而事实恰恰相反,写的是一只警犬。

但是写的既然是警犬又为什么以狼种为题目呢?刚开始读的时候我也有这样一个疑问,但读了一半就明白了。原来,这是一只叫大灰的狗,它的祖母是一只狼狗,有狼的基因。而在大灰身上出现了少有的返祖现象。所以呢,大灰从本质上来说是一条狗,但其实是一匹狼。它在警犬学校里成为了一只优秀的警犬,但因为长相丑陋,有狼的基因,所以没有警局收购它。后来它阴差阳错进了马戏团,与其他动物一起表演《智斗大灰狼》节目。同它一起表演的,还有十二只哈巴狗,而它们依仗着主人而经常暗算大灰。而它的主人也因他相貌丑陋而对他爱理不理。

后来又一次,大灰和其他动物以及主人一起从巴基斯坦演出回来,在路上车子坏了,司机去买零件了,他们就一起在路边的树林里玩。这时,大灰发现灌木丛里有两只云豹在对他们虎视眈眈,就在用动作告诉主人。但因为马戏团怕它伤人,就给它剪掉了指甲,套上了嘴套,并天天用细铁链拴着。主人反感地看了它一眼,就没有理他。一会,云豹冲了出来。大灰冒着生命危险与他们战斗,但因为武器没有了,伤不到云豹,而自己却遍体鳞伤。后来,他巧妙的用办法摘掉了嘴套,赶跑了云豹,博得了主人的同情与喜爱。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以貌取人,要善待别人。只有这样,别人才会善待你。这个故事也体现了大灰的忠心,我们都要向大灰学习。

第4篇

?外公是棵樱桃树》是一本安徒生奖的书。它写了托尼诺是个普通的小孩,他有天真顽皮的时候,也有善解人意的一面。他有一个特立独行的外公。在外公的耐心指导下,他学会倾听自然的声音,山雀妈妈喂山雀宝宝的声音,蜜蜂吸饱花蜜时的嗡嗡声……这些平常不易发觉的声音,在闭上眼睛注意倾听下,竟是如此清晰动人。托尼诺在普通孩子的外表下深藏着一颗坚强的心。

在亲情面前,外公和蔼可亲、滑稽搞笑的一面展现得淋漓尽致,甚至让我感觉有些可爱。他十分爱自己的外孙——托尼诺。他十分细心、悉心、耐心地照顾他,但这不是溺爱,而是一种十分真切、感人的爱。外公给了他做好的照顾,正是这些照顾,促使托尼诺快快成长!

现实生活中,亲情第一。一个孩子叫做苏珊,她家里很有钱,她一点儿都不懂得去珍惜身边的情感。一次,家里着火了,爸爸妈妈为了救她出去,想尽一切办法。最后虽然苏珊被救了出来,而父母却送了命。父母双亡的马欣被送往孤儿院。在孤儿院里没人照顾的苏珊,感觉十分孤僻,因为她不再有父母的爱了,这时,她懂得了去珍惜。后来,一对夫妻领养了她,这时的她,更懂得去珍惜这份唯有的亲情……

亲情就像一股力量,在后面支撑着你,不停的推动着你;它又像一条鞭子,在激励着你,让你不停地往前冲!

这本书给我的启示很大。虽然它没有刻意的教化,没有深奥的哲理。樱桃树象征家庭与生命的延续,智慧与勇气的传承!这本书每一个字中,都焕发着动人的亲情,就像一颗颗樱桃一样,甜蜜多汁!

第5篇

谁说丑狗就可以随便欺辱了?谁说丑狗就没有生活的自由?本文中的迪克,就是这样一只丑狗。

当迪克刚生下来时,便成了没人喜欢的丑狗。过了断奶期,主人把他放送到了大森林里,而迪克却只能靠自己来养活自己。他也一直在寻找自己的新主人,可每次人们都嫌他丑。在之后的几个月,有一位盲少年阿炯,成为了它的新主人,他以拉二胡为生。阿炯为了寻找母亲,到了昆明,几经流浪,在以拉二胡乞讨为生,不过每天都有一位陌生的阿姨为阿炯安排吃的,她就是阿炯的妈妈。可是,阿炯呆在昆明却没有一种幸福的感觉,最终,他和迪克开始了永久的流浪。

读了这本书,我认为我们不就是那个软弱的阿炯吗,时时刻刻都需要父母的帮助,爱护和引导。而父母呢,就是那一条忠诚的狗,每分每秒都保护着我们,生怕我们受一丁点伤。几乎干家务活,都是爸爸妈妈干的吧。而我们呢,就是坐在沙发上看看电视,在电脑桌上玩玩电脑,看看书。也许想要帮爸爸妈妈干活的人,也不会多吧。

这个世界上,也许长得丑的,美的只有几个。其他人都相貌平平,可是,长得美的又有什么资格去批评长得丑的呢,也许长得美的心灵不美好,也许长的丑的心地很善良,所以世界上的生物是平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就比如说迪克吧,他虽然长得丑,可是,他对主人却忠心耿耿

我还是这一句话:世界上的生物是平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

第6篇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描写的是查理一家有七个成员——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爸爸、妈妈、小查理,只有父亲一人在一家牙膏厂工作,收入非常低,挣到的钱甚至不够买食物让大家吃饱。查理每天上学、放学都要经过旺卡工厂——全世界最大最有名的巧克力工厂。但这可是最可怕的折磨人的东西,因为家里经济条件不好,他只有在生日时才能尝到一点儿巧克力糖。这一小块六便士的巧克力糖,查理却可以吃上一个多月:收到巧克力时,小心的放到自己的盒子里,宝贝得像是一根金条,开头几天只是看着从不去碰,后来实在忍不住才把糖纸角拉开一点点,露出一点点巧克力,然后轻轻地咬一点点,只让那可口的甜味足够在舌尖上慢慢散开,第二天再咬一点点,第三天又咬一点点,一天天一点点咬下去……所以每天两次经过巧克力工厂,查理都禁不住把脚步放得非常非常慢,高高地抬起鼻子,深深地久久地吸进他周围沁人心脾的巧克力香味。

一天,巧克力工厂的主人——前所未有的最伟大的巧克力发明家和制造商旺卡先生贴出了告示:宣布允许五名小朋友由他陪同参观世界上最宏大、最神奇的巧克力工厂,可以看到工厂里全部秘密和魔法,参观结束后,作为特殊礼物,他们每个人可以得到足够吃一辈子的巧克力糖和其他糖果。查理成为了第五个幸运儿,和其他四位小朋友一同参观了巧克力工厂。

在参观巧克力工厂的过程中,大家都感到新奇有趣、惊叹不已而又迷惑不解,他们看到了叹为观止的巧克力瀑布、川流不息的巧克力大河、郁郁葱葱的口香糖草地……但因为贪欲和不遵守秩序,第一个小朋友被管子吸了上去,变瘦了;第二个小朋友与她的爸爸妈妈满身是垃圾;第三个小朋友全身都变成了紫色;第四个小朋友变得四肢非常的长,只剩下查理一个人从始至终表现的非常好,没有制造出一丁点的麻烦,最不可思议的结局是旺卡先生把整座巧克力工厂送给你查理,成为了巧克力工厂的主人。

查理是个懂事的孩子,不肯吃我们省给他的食物;是个懂得分享的孩子,生日得到的巧克力要让每个人都尝一尝;是个善良孝顺的孩子,在工厂里一直拉着爷爷的手;是个自控力超强、遵守规则的孩子,虽然他特别喜欢巧克力,但如果没有旺卡先生的允许,他从来不去碰一下巧克力糖果……正是这些优秀的品质,打动了旺卡先生,使他将工厂送给了查理。

这本书我是一边流着口水一边看完的,不仅读到了乐趣,还学到了善良、诚实、自律、分享、感恩。

第7篇

在这一周的班级共读中,我们共同借阅了《波莉安娜》这本书,书中的小姑娘的那份坚强与乐观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灵,让我对高兴这个词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这本书主要讲了失去双亲的波莉安娜由于生活所迫搬到了姨妈波莉小姐家,但他的姨妈并不喜欢她。对于不公平的待遇,波莉安娜并没有伤心,而是用她的高兴游戏感化身边的每一个人。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她出车祸之后并没有特别沮丧,反而还跟她的姨妈开玩笑。单单这一点就让我非常感动。

回忆以前,面对那么多对自己来说不称心的事,自己还会傻傻的一次次发脾气,尤其是那一次,简直是不可理喻。

那是一个周末,作业被我早早地解决了,准备一睡到天亮的我早早地躺上我那温暖的小床,可突如其来的一句话打破了我的原计划。明天早上把这份卷纸做完。爸爸像诵读圣旨似的对我说了这么一串话,可当时我就懵了:这算什么,我明天还不准备起来呢,竟给我一份卷纸让我做。民主利益大如天,我做起了反抗斗争。下午做吧!不行,下午还会有下午的事,上午必须做完。爸爸又颁下了一道圣旨。之后我开始怨天怨地,抱怨自己有个不愉快的周末,但是抱怨之后还是在上午乖乖地写完了卷纸。

这事在现在的我看来根本不值一提,不就是多点作业吗?其他家长可能比自己父母更严厉,可他们为什么就没有这哭爹喊娘般的抱怨吗?与他人相比,我这点作业根本不值一提。应该多想想写卷纸的好处,对自己的帮助。现在觉得自己当时真的太小题大做了。

面对困难时,我们应该多看看这件事中值得我们高兴的地方,对我们有哪些正面的影响,不能只在问题的负面看问题。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乐观向上、积极进取、坚强快乐。

第8篇

一般教育理念都认为,先天因素不是人主观能决定的,对人生的指导意义不大,反而容易成为给自己找借口的理由,所以,不应该过于强调。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孩子自己决定不了的先天因素,对于生养他们的父母来说,却是后天因素,是可以选择的,尤其在当今自由恋爱时代,如何选择配偶,让孩子出生在哪里,确实影响到孩子未来的发展。所以,我们先来看看乔布斯的先天因素。

其实,乔布斯来到人间,可以说是生不逢时。他的母亲是美国人,在23岁读硕士的时候,认识了他的父亲,一个大学助教,叙利亚人,后来取得博士学位。他们在一次旅行中有了乔布斯,但母亲的父亲因为宗教信仰差异而反对这庄婚事,母亲想留下这个孩子,父亲似乎不赞成(后来,乔布斯到死都没去见亲生父亲,可能就和父亲这个态度有关),但母亲还是去外地生下了他,并找人抚养,开始要求养父母必须是大学毕业,后来,又退而求其次,要求养父母必须保证让孩子上大学。并与养父母签定了承诺书,才将孩子送人领养。母亲的父亲去世后,宗教障碍不存在了,母亲和父亲结了婚,还生了一个女孩,这个女孩后来也成为著名作家。再后来,母亲和父亲又离婚,女孩和母亲一起生活。乔布斯在多年以后,见到了自己的亲生母亲和妹妹,他们的关系一直很好。

这里透露出几个信息:第一,父母未婚先育;第二父母的出生地距离很远;第三,父母年纪都很轻;第四,父母的学历都很高;第五,亲妹妹的智商也很高。第六,他出生在美国。

最近,看到美国一个天才调查报告,调查表明:父母年纪越轻,智商越高,所生孩子成为天才的概率就越大。可见,乔布斯的先天基因还是非常好的,他妹妹也非常优秀,更证明了基因好。这些信息,如果有什么借鉴意义,那就是我们在选择配偶的时候,应该注意品位。进化论也表明,对配偶的偏好选择,影响了人类的演化,我们人类现在的许多特征和审美偏好,也都与性选择有关。所以,如何选择配偶确实是造就天才的第一步。

另外,更重要的一点是,他出生在美国。如果乔布斯的父母是在中国,乔布斯可能早消灭在萌芽之中了!因为在中国,一个23岁还没毕业的未婚女大学生,即使怀孕了,也不会把孩子生下来;即使把孩子生下来,也没有专业的收养机构帮助她寻找合适的领养父母;即使找到了领养的父母,也不会签署一份保证培养孩子上大学的承诺。所以,乔布斯虽然生不逢时,但却出生在一个观念多元、收养机制健全的国家,可谓不幸中的万幸。

第9篇

哎!说来也真惭愧,都初三了,四大名着只读了其中的一部《水浒传》,一部充满战争、血腥的小说,但还是蛮容易理解的。人人都说《红楼梦》是四部名着中最难理解的,我觉得一本书只要用心去读,花时间去读,怎么会不理解呢?我一定要试试。

林黛玉是《红楼梦》中的主角,人们常用一些“体弱多病”、“瘦骨如柴”、“病怏怏”的这类词来形容她,也确实如此。我也觉得这个人像一根枯草,被风吹一下就会倒。但当我看了《黛玉葬花》,我觉得自己错了。

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不只是一个脆弱无力的美女,只读了《红楼梦》的冰山一角,我却感受到她是一个诗化了的奇女,她的《葬花词》打动了多少读者的心,我越来越被她吸引。她作的每一句词,都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充满了她真实的内心情感。即使是一草一水,一山一石这些平凡的景物,她都能展开丰富的想象,与自己的命运联想在一起,感人肺腑。

感觉她就是周敦颐笔下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清莲。尤其是从她那句“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表现出了她高洁的情志和坚贞不阿的精神。

感觉她是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记》中的其中一员,是与陶渊明志同道合的一类人。对“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的生活十分向往、追求的人。特别是那句“愿奴肋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

总感觉她又像刘禹锡一样有着“可以调素琴,阅金经”的这种高雅情操。据说她住的地方“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但我觉得这与她的性格也是十分相符的。

此时,我感觉她与诗是一体的,是诗展示了她的迷人光辉,是诗抒发了她的悲伤,是诗发泄了她的愤懑,是诗使她表现出了超凡脱俗。

林黛玉悲惨的身世让我感动,娇美的姿容让我羡慕,多病的身体让我怜惜,横溢的才华令我折服,我陶醉于从她身上散发出的沁人心脾的清香,可惜天妒红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