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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通用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能吟,在读书中传授我无尽的知识,那么关于《尘埃落定》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三篇,供大家参考。

《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通用

《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阿来1998年发表出版的,这部作品讲述了藏族的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具有很高的藏族历史文化价值,并且带有浓厚的科幻色彩。

这部作品有很多处都描写了麦琪土司的二儿子与侍女做爱的情节,有些地方描写得比较露骨,而有些地方则写得很含蓄,但是看起觉得很可笑,因为能把那样的情节写得那样的和谐。

麦琪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是麦琪土司与藏族女人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二儿子是麦琪土司酒醉后与一个汉族女人所生,但是二儿子却是个“傻子”。但文章中却多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桑吉卓玛做爱的情节,作者为什么要在小说中多处描写?

(一)二儿子刚生出来的时候,就被人认定为“傻子”,但是结合他后来的表现,他这个“傻子”在关键时刻可比聪明人有智慧。比如麦琪土司在麦琪的辖地的边界上修了很多的堡垒,他问他的大儿子为什么在边界上修这么多的堡垒,他大儿子没有回答正确。

但是二儿子却回答正确了,说是为了存储粮食,在这一点上,麦琪土司也解释不清楚。我觉得作者需要用那样的方式来告诉人们,他们眼里的“傻子”可不傻啊。因为真正的傻子是不会做那样的事的。

(二)小说中第一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做爱是在二少爷15岁的时候,这种事情也是男人懂事、成熟的标志吧。因为小说是通过二少爷的眼睛的所见、所闻和所感写的,二少爷则是小说的主线,也是他见证了藏族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到民国时期的尘埃落定。因此故事也从二少爷开始懂事的时候写起。

(三)我觉得小说有这样的情节,也是吸引读者的一种方式。毕竟藏族也是少数民族,社会发展进步得比较慢,因此还没有进入文明时代,还丁柳在奴隶时代,写出那样的情节,表示可以理解,并且也是为了刚好的还原当时的真实情况。

“傻子”少爷虽然有时候很傻,但是他大智若愚,相比之下这才是真正的聪明。正因为如此,在他小的时候他才得到了他父亲以及他哥哥无私的真正的爱,甚至从来没有受到过伤害,不知道伤心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因此我觉得有时候大智若愚可以避免受到伤害。

并且他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爱戴下人,最后见证了麦琪土司家官寨由强盛到到最后的坍塌。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

时光显得极为静默,仿佛在聆听着我的叹息。终于,我决定放弃你,放弃那些再也挽不回的时光。美丽的幻想在空中顷刻间灰飞烟灭。不再有了狂喜的期盼,不再有了曾暗自许下的承诺。在爱情没结束之前,你永远也想象不出那样的爱情也会消失。在爱情被忘却之前,你永远想象不出那样刻骨铭心的爱也只会留下淡淡的痕迹。

你站在我面前,如一道沉默的风景,我找不到一条路可以走近你。该说些什么呢?在爱情面前我早已伤痕累累。我拖着疲惫的影子想回家我已无法想起,我是怎样在一个秋天的黎明,穿越晨光,穿越心的樊篱,来到你的身边。

记忆中,更多的是你坚决离去的背影。可是,你的身影那么长,我一回头就看见。也许,总有一些伤痛会被花开的温暖悄然带走,那时候对于你,我可能只有想起的时候吧。

那些头顶上早瞬即逝的烟花,在空中肆意地开放着,光彩耀眼。我眯着眼睛,抬着头,沉默不语。我听到烟花在空中怦然心碎的声音,很刺耳。心脏忽然慌乱地跳动起来。让我想起了那些曾经美丽的,有关烟花的记忆。烟花下是你灿烂如花的笑容,微红的脸蛋,充满着羞涩,充满了青春的味道。

我坐在与你拥抱过的石椅上,翻阅着你多年前写给我的信,久违的感动又被唤起。看着那些被岁月泛黄了的字迹,全是密密麻麻的过去。仿佛又看到了有个男孩信誓旦旦地对着一个女孩许下承诺时认真的神情。我浅笑,然后叹息一声,开始沉默。

时间在看不见的地方,慢慢地淡化着我的记忆。人是会变的,因为感觉会在岁月中不知不觉地更改着。我欣然地接受着这一切的改变,等待花开的那一天。我试着努力拼凑起曾经幸福的画面,可终究再也揍不成完整的也幅。

《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是一本藏族小说,写的是土司制度即将瓦解的那个年代,汉人带着自己的文化、产物甚至是病毒渗透藏区。汉族女子机缘巧合成为土司的二太太,生下本文主人公傻子;汉人带来罂粟种子,让藏民一夜暴富又迅速闹了饥荒;汉人草台班子带来了梅毒,让一群土司病入膏肓。

傻子经常说傻话做傻事,一觉醒来不知身在何处,为了看漂亮姑娘直接让人不要挡住视线,还自在地穿起死囚的衣服,但是他是一个经常让人惊讶和感到害怕的傻子。他不用记得太多事情,但是知道周围人的动机和态度;他精确的直觉,能够决定种粮食而不种罂粟,从而成为周围抢购食物的胜利者;他具有透视的本领,可以在自己房间就觉察到哥哥被复仇者所杀;他还经常大胆预言,一下子就说出十几年以后这片土地将不再实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指的是活在土司制度的最后一代,有的为主子效忠而死,有的为外人入侵而死,傻子则是被早就彼此认可的仇人心甘情愿的杀死。于是,土司继承人和土司制度终于在这片土地上消失。

这本书以傻子作为主人公,优点特别多,因为好多事情伤得了普通人却伤不了傻子,而他又是个屡屡语出惊人、看似胡乱作为却总是运气很好的傻子。他的大智若愚和未卜先知给本书平添奇幻色彩,跟莫言的《丰乳肥臀》有些类似,也许大家都是受了拉丁美洲的文学风格所影响吧。

另外,这本书写的是少数民族在时代变革的一段经历,又让人联想到《穆斯林葬礼》。所不同的是,《穆》非常沉重压抑,说是霍达的泣血之作谁都不会怀疑;而《尘》虽然明明写的是一幕衰落的悲剧,却因为傻子的存在,多了几许无奈和轻松的调侃,令人在平淡的情绪下接受了这个故事。

本书成名较早,其中的露骨描写也不少,所以听说在出版前颇为不顺,好几年没有出版社愿意发行。但是一经推出以后马上就成了畅销书,各国争相翻译,还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金子终于发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