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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公司生产运行管理细则

化工公司生产运行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腾飞化工公司生产运行工作的管理,确保装置安全长、满、优运行,依据公司生产运行管理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腾飞化工公司。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生产科负责工厂生产运行工作管理的责任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中油公司、吉林石化公司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全厂各装置及辅助车间日常生产运行管理和考核工作;
(三)生产科负责负责生产指挥的管理与生产信息传递的管理和考核。
(四)生产科负责对正常生产操作过程和异常情况各种作业行为(步骤)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确认,对操作变动实施监控。
(五)生产科负责对生产装置开工组织实施,是具体负责部门。
(六)生产科负责厂产品装车、原料卸车工作的组织、协调与考核工作。
(七)生产科是文明生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日常文明生产管理及检查、考核工作。
第四条 其他科室职责
(一)技术科是生产操作变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工厂操作变动审批程序落实情况的管理,间接地对操作变动实施监控。
(二)综合办公室负责厂级值班人员的编排及考核。
(三)运销仓储部驻仓储站经营调度、综合车间装卸调度负责协调对车、返车工作。
(四)综合车间及相关生产车间具体负责原料、产品的装、卸车工作,并及时与生产科协调解决装卸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五)分析车间负责产品的分析,检尺、产品槽(罐)车封检、出具检尺称重、检验报告单工作。
(六)安全科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停工装置进行停工状态确认,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七)机动科负责现场机泵设备文明卫生,文明施工及检修现场文明生产管理。
(八)综合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及附属设施文明生产管理。

第三章 生产运行管理
第五条 调度会议管理
(一)日生产经营调度会每周二至周日按规定的时间召开,会议地点在厂机关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由生产科科长主持,厂领导、厂长助理、各科室科长及相关单位领导参加。
(三)会议由生产科科长讲评生产情况、布置任务、提出要求;有关科室讲评、汇报相关工作;厂领导传达上级指示、安排工作。
第六条 生产主任例会管理
(一)生产主任例会每周四13:30召开,会议地点在厂机关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由生产科副科长主持,厂相关领导、相关科室及各生产车间生产副主任参加
(三)会议由生产科等科室总结讲评上一周生产情况、安排布置下周主要生产工作;各生产车间生产副主任汇报本车间生产情况及需要厂协调解决的问题;厂领导安排近期工作。
第七条 各车间值班长汇报管理
(一)各车间值班长的汇报
各车间值班长负责每天向厂生产科调度台及时汇报本单位生产经营情况,并在每月28日前将本月生产运行工作总结以电子邮件形式报至厂生产科。汇报内容:装置负荷、生产情况及公用工程情况;主要原料消耗、产品产量完成及库存情况;主要产品、原料装卸车情况;装置停车检修、技改及换剂计划;主要设备开、停车和检修进度;主要工艺条件执行和变化情况。
(二)遇有下列情况立即向厂生产科汇报:发生水灾、火灾、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重大人身伤亡及关键设备损坏事故;厂际间、装置际间公用工程及物料不满足装置生产或异常中断、管线胀管或冻堵、原料及产品质量不合格;出现非计划停工、生产波动及生产异常;影响全区、厂内稳定生产的其它情况。
(三)厂内各生产车间在以下调整操作前,必须向生产科进行请示:装置非计划临时停车;装置生产方案及负荷调整;车间公用工程用量的增、减调整;影响全区、厂内稳定生产的其它情况。
(四)遇有下列情况厂生产科应与公司生产运行处、销售管理部门协调联系:产品销路不畅,库存高;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无法满足用户需求;其它需公司生产运行处、销售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八条 原料及产品装卸车管理,生产科负责厂内原料、产品装卸车工作的日常管理与考核,规定各生产车间原料、产品装卸车情况的上报时间。
第九条 调度基础工作管理
(一)生产科根据管理职责需采取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以下微机台帐:装置非计划停工、生产波动及生产异常统计分析台帐;产品产量完成情况分析台帐;生产运行记录台帐(包括生产记事、调度日报、装置运行记录、生产调度令收发记录等);调度培训基础资料(包括工厂主要装置物料平衡、公用工程流程图、原料及产品库容等);事故应急台帐(包括应急演练记录、应急事件处理记录等)。
(二)建立完整的工厂、车间(科室)、班组三级工厂生产系统组织机构图。
(三)生产科调度每年至少要组织两次业务知识学习并安排相应考试,同时要做好记录。
第十条 生产调度令管理
(一) 厂生产科日常重大生产安排及调整要以厂生产调度令规范格式下达。
(二) 生产调度令中要详细说明所要执行调度指令的内容及要求,并由当班值班调度长负责审核,确保准确无误。
(三) 厂生产调度令经生产科主管领导签发后方可下发并存档。
(四)生产科当班调度要跟踪所下达生产调度指令的执行情况,确保指令按时准确执行。
(五)接到厂生产调度令的单位要存档记录,作为日后生产分析及检查的依据。
第十一条 非计划停工及生产波动管理
(一)各车间每月制定生产计划时要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制定装置检维修计划,凡已纳入公司当月计划的装置检修、技改、换剂停车等均属正常计划停车。
(二)装置需停车消除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公司相关处室上报停车请示报告,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可视为计划停车。
(三)各车间要严格执行公司年初制定的非计划停工和生产波动指标,对年度计划中已有的停工计划,确因客观原因需要提前停车的,经公司研究批准后,可以提前停车,考核时视同完成,但是超出计划的停工或生产波动按照非计划停工或生产波动进行考核。

第四章生产指挥及信息传递管理
第十二条 正常生产管理
(一)在岗位操作法中明确规定的正常操作由本岗位操作人员组织实施,当班班长需现场监护、指挥,车间管理人员应当掌握相关情况。
(二)按照调度指令进行的生产负荷调整操作,由值班长组织实施,岗位操作人员具体操作,车间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指导。调整前及调整结束后要及时向厂调度室汇报。
(三)装置按照生产作业计划组织的单元停、开车及生产变动,由值班长组织实施,岗位操作人员具体操作,车间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指导,厂调度室人员到现场进行协调服务。操作前后厂调度室要及时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
第十三条 异常情况管理
(一)当出现岗位操作规程中列举的异常现象但未影响到其它单元正常生产时,当班值班长应组织本岗位操作人员按操作法规定步骤进行处理,并立即向车间管理人员及厂调度室汇报。车间管理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指导相应的处理,厂调度室当班人员要随时掌握跟踪相关处理情况。
(二)当出现岗位操作规程中列举的异常现象并影响到其它单元正常生产时,当班值班长应组织本岗位操作人员按操作法规定步骤进行处理,并立即向车间管理人员及厂调度室汇报。车间管理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当班人员进行处理,厂调度室当班人员应立即协调工厂相关专业科室管理人员到现场协助处理,同时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
(三)当出现岗位操作规程中列举的异常现象并影响到其它装置的正常生产时,当班值班长应立即组织本岗位操作人员按操作法规定步骤进行处理,同时向车间主管领导及厂调度室汇报。车间领导及管理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当班人员进行处理,厂调度室当班人员应立即向工厂主管领导汇报,并协调工厂相关专业科室管理人员到现场协助处理,同时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
(四)当出现厂控工艺指标超标情况时,当班值班长要立即组织本岗位操作人员查找原因并进行相应调整操作,同时要向车间管理人员及厂调度室汇报,车间管理人员应即刻赶赴现场指导当班人员调整操作,厂调度室当班人员应随时掌握相关处理情况。
(五)当出现公司控工艺指标超标情况时,当班值班长要立即组织本岗位操作人员查找原因并进行相应调整操作,同时要向车间主管领导及厂调度室汇报,车间主管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指导当班人员调整操作,厂调度室当班人员应立即向工厂主管领导汇报并协调工厂相关专业科室管理人员到现场协助调整操作,同时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
(六) 装置出现生产波动情况
a) 当装置出现生产波动,但未影响到其它装置。当班值班长要立即组织当班人员进行处理,同时向车间主管领导和厂调度室汇报,车间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车间管理及操作人员对问题进行排查和相应调整,直至生产恢复正常。厂调度室当班人员要立即协调工厂相关专业科室管理人员赶赴现场协调处理,同时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厂调度室当班人员要随时跟踪相关处理情况。
b) 当装置出现生产波动,影响到其它装置。当班值班长要立即组织当班人员进行处理,同时向车间主管领导和厂调度室汇报,车间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车间管理及操作人员进行问题排查和相应调整,直至生产恢复正常。厂调度室当班人员要立即向工厂主管领导汇报,协调工厂相关专业科室管理人员赶赴现场协调处理,同时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厂调度室当班人员要随时掌握相关处理情况。
c) 装置出现生产波动不仅影响到其它装置,而且影响到其它单位。当班值班长要立即组织当班人员进行处理,同时向车间主管领导和厂调度室汇报,车间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车间管理及操作人员进行问题排查和相应调整,直至生产恢复正常。厂调度室当班人员要立即向工厂主管领导汇报并协调工厂相关专业科室管理人员赶赴现场协调处理,同时向受影响单位调度及公司调度中心汇报,厂调度室当班人员要随时掌握相关处理情况。工厂的分管领导负责现场的生产指挥。
d) 装置生产出现非计划停车或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当班值班长要立即组织当班人员进行紧急停车处理,并立即向车间领导和厂调度室汇报,车间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装置的紧急安全停车和问题排查。厂调度室接到汇报后要立即启动工厂级应急预案,同时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厂调度室当班人员要随时掌握相关处理情况。
第十四条 信息汇报内容
(一)装置正常生产运行情况下,汇报生产情况包括生产运行状况、主要设备运行状况以及操作法中规定的正常生产操作;生产数据包括装置的实际负荷,当班产品产量完成情况,产品的罐存,产品质量情况,副产品、原料、三剂罐存使用情况,装卸车进度情况、公用工程消耗等情况。
(二)装置出现生产异常情况时,当班值班长要随时掌握异常情况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步骤:如装置停开车、主要调整生产操作等,并立即向厂调度室汇报。厂调度室要及时将处理的关键步骤进度情况上报公司调度中心。
第十五条 控制室(值班室)汇报要求
(一)各车间每日正常的生产信息及数据汇报要严格执行管理规定,要于15:30时、23:00时、6:30时前汇报完毕。具体汇报内容包括装置负荷、产品产量完成及罐存、产品、原料装卸车情况、原料消耗、动力消耗、停车检修、技改及换剂情况、设备开、停车和检修进度、主要工艺条件执行和变化以及公用工程等情况。
(二)各车间遇到以下情况要随时向工厂调度室进行汇报:出现非计划停工、生产波动及生产异常,发生水灾、火灾、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重大人身伤亡及关键设备损坏,巡检时发现的突发跑、冒、滴、漏等问题,厂际间、装置际间公用工程及物料输送不满足生产或异常中断、管线胀管或冻堵、工厂和公司控工艺指标超标、原料及产品质量不合格等情况。
(三)各车间遇到以下情况需提前向工厂调度室进行请示:装置或局部单元组织的动态检修;装置生产方案及负荷调整;厂际间公用工程用量的增、减调整;公司、厂控重要机组倒机操作;装置影响工厂稳定生产的其它情况。
第十六条 应急状态信息传递
(一)紧急情况的汇报,当装置出现非计划停工、生产波动,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及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时,当班值班长要立即启动车间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迅速向厂调度室汇报,工厂当班调度要立即向公司调度中心进行汇报,同时启动工厂相应的应急预案,随时记录事故处理的主要环节,及时填写应急事故处理记录,事故处理结束后,要详细整理应急事故记录并向公司调度中心进行汇报。
(二)当出现厂际间、装置际间管线泄漏时,所涉及到车间的当班班长要立即向工厂调度室和车间领导汇报,要详细汇报具体的泄漏地点、物料介质、泄漏的程度、现场的状态以及影响的范围等,同时要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的隔离及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工厂调度室接到汇报后,应迅速向工厂主管领导进行汇报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启动工厂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并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协调处理。
(三)在遇到恶劣天气,出现雷击、晃电、冰雹、暴雪、汛情及地震等情况时,各车间当班班长要立即向车间领导和工厂调度室汇报受影响装置范围及受到的影响程度,同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工厂调度室接到汇报后要立即向公司调度中心和厂领导汇报,并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工厂的应急预案。
第五章 装卸车管理
第一节 铁路槽(罐)车装车管理
第十七条 装车单位包装岗位员工严格执行铁路槽(罐)车装车作业安全管理,按照吉林石化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八条 装车单位包装岗位员工接到仓储站经营调度关于车辆到线的通知以后,检查所对车辆是否对到专用线上,分析车间检查组对所对车辆的车号,车体外观及附件进行认真检查、确认,确认无误以后方可准备装车。
第十九条 当分析车间接到装车单位包装岗位员工的验车通知后,要立即赶赴对车站台,对所对车辆的车体、车号进行入重新检查确认,并对车内的余液情况进行检查,当车内余液超过规定时,要及时通知运销仓储中心进行确认,经运销仓储中心确认、允许以后方可通知车间进行装车。
第二十条 装车单位在装车时,要严格按照铁路部门的有关规定装车下限不小于槽(罐)车容积的80%,装车上限不超过槽(罐)车容积的92%。
第二十一条 装车单位人员在装车时应根据装车上下限的要求,结合本车间产品的密度和温度,合理计算出应装数量,保证装车重量达到装车限量。
第二十二条 装车单位人员在装车过程中应注意检查成品贮罐的液位指示,同时要对所装车辆的液位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冒罐或跑料。
第二十三条 装车单位人员在装车过程中,要经常性的检查车体及附件是否有异常情况,遇有异常情况,车间要立即报告厂调度室,厂调度室立即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处理,消除问题隐患。在将异常情况交由运销仓储中心处理问题槽(罐)车后,方可重新组织装车作业。
第二十四条 铁路槽(罐)车装车结束以后,由装车单位包装岗位员工通知分析车间进行检尺,算重。经分析车间、装车单位两方确认无误以后,由装车单位负责紧固槽(罐)车罐口,分析车间负责加封铅锁作业。分析车间与装车单位双方记录、保存好铅锁号码。
第二十五条 装车单位在装车时应禁止移动槽(罐)车,装车鹤嘴必须固定完毕,方可装车。装车及分析人员在检查槽车液位,检尺和封车时,应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具,站在适当位置,注意安全,避免发生意外。
二十六条 综合车间装卸调度每天6:30时前以电话形式将全日(上一日8:00时-当天8:00时)大宗原料卸车情况汇报到生产科当班调度;运销仓储部驻仓储站经营调度每天21:00时前以电话形式将全日(上一日17:00时-当天17:00时)产品装发车(火槽)情况汇报到生产科当班调度。
第二节 汽车罐(槽)车装车管理
第二十七条 装运产品的汽车罐(槽)车必须具有公司要求的资质、证件。装车单位人员在装车前要认真检查、核对汽车罐(槽)车的有关证件、资料以及公司规定的装车前须办理的相关手续,齐全无误后方可装车。
第二十八条 装车单位包装岗位员工在装车前,要认真对车况及各种附件进行检查,凡是不符合有关安全规定管理以及装卸车管理规定的装车人员有权拒绝装车。
第二十九条 装车单位包装岗位员工在装车前应对罐体的外观进行检查,罐体是否存在跑、冒、滴、漏情况。
第三十条 装车单位包装岗位员工在装车前应对罐体号码是否与车辆号码相符。
第三十一条 装车单位包装岗位员工在装车前必须对装车系统进行全面检查,保证装车系统设备完好,工具齐全。
第三十二条 装车站台除装车人员和相关维护、管理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准入内。
第三十三条 装车结束后,装车人员必须按要求填写装车记录,并记载装车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第三十四条 装车单位包装岗位员工,在装车过程中发现罐体出现跑、冒、滴、漏及车况异常等情况要停止装车,车间要立即报告厂调度室,在处理异常情况时,厂调度室立即组织相关人员专业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处理,消除问题隐患。
第三节 包装物管理
第三十五条 新用包装物管理
(一)新用包装物的领用,均由包装物使用车间负责。领用后必须认真做好登记,每月底根据月领用数量、缴出数量及现场存量情况,计算帐面库存,并对库存实物进行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二)包装物使用单位要建立台帐,对领用时间、领用数量、使用数量、现场存放情况等进行日常登记,每个月末进行一次结算,并进行盘存,做到帐物相符。
(三)生产科计划员辨明实属车间所需包装物后,应对包装物及凭证要认真检查、核对其名称、规格、数量完全符合后,认真做好登记并进行签字确认。
(四)生产车间包装工段(班组)负责对产品包装,并按时填写新产品包装物使用记录。
(五)包装前生产车间必须对产品包装物进行检查,包装桶中若有余液、铁锈、杂物、桶面破裂及桶盖阀门不全者等均视为不合格包装物,严禁使用。
(六)各单位所使用包装物进行质量检查,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及时向生产科反映。生产科对发现质量问题确认后,通知电子商务部进行问题处理。
(七)各生产单位使用产品包装物要做到三清、两齐,即①三清:规格清、材质清、数量清;②两齐:库容整齐、摆放整齐。
第三十六条 周转包装物管理
(一)周转包装物的领用,由生产车间负责到103仓储站开具周转包装物出库单。再由清洗公司负责提供,生产车间领用后必须认真做好登记,每月底根据月领用库存、本月进货及使用情况,计算帐面库存,并对库存实物进行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二)包装物使用单位要建立台帐,对领用时间、领用数量、使用数量等情况进行日常登记,每个月末进行一次结算,并进行盘存,做到帐物相符。
(三)生产车间包装班组负责对产品包装,并按时填写新包装物使用记录。
(四)清洗公司人员和生产车间人员共同对周转包装物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生产车间及时填写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五)各单位所使用包装物过程,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及时向生产科反映。生产科对发现质量问题确认后,通知电子商务部、联化清洗公司进行协调、处理问题。
(六)各生产单位使用周转包装物要做到三清、两齐,即①三清:规格清、材质清、数量清;②两齐:库容整齐、摆放整齐。
第三十七条 自备包装物使用
(一)自备包装物属于使用我厂产品使用户自行提供的产品包装物。
(二)生产车间与产品使用户在包装前,需签订产品包装物包装协议,避免日后出现产品纠纷。
(三)生产车间包装工段(班组)负责对产品包装,并按时填写包装物使用记录。
(四)分析车间不出具产品分析单。

第六章工厂、车间两级值班管理
第三十八条 值班报到安排
(一)报到时间
节假日、白天值班报到时间:7:00~7:45夜班17:10时之前签到完毕;
日常夜间值班报到时间: 17:00~18:00。
(二)报到方式
工厂各级值班人员,要由本人到达厂调度室进行签字,报到内容:值班人员名称、职务、联系电话,包括单位固定电话及本人手机电话号码。严禁通过他人代签和代汇报,值班签到记录签到单生产科需存档备案。
第三十九条 工厂级值班
(一)厂总值班18:00时前用调度室固定电话向公司总调汇报值班情况,负责全厂各装置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负责在装置发生生产异常与波动时,依据厂内各级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及处理生产突发应事件,并尽快组织恢复正常生产。
(二)负责临时生产调整、检修等的组织;负责协助车间协调有关科室、部门尽快解决临时性生产、检修问题,并进行全过程跟踪。
(三)负责检查车间级值班人员在岗情况,是否深入现场进行岗位巡检。
(四)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相关生产装置的生产运行、设备运行、工艺控制、安全环保、文明卫生、纪律执行、车间及岗位巡检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工厂级巡回检查记录本上,同时由车间当班人员确认签字。
(五)巡回检查时间
白天:8:00~17.00时;夜间:20:00~次日7:00时。
(六)检查装置要求
节假日、白天、夜间值班要求:值班人员负责对全厂主要车间(乙醛、醋酸、醋酐、丙烯酸酯、醇醚、AES、氯磺化、电解、烧碱、有机硅、水汽、电气、分析、综合)组织巡回检查,工厂值班人员要主动深入现场检查,每次检查装置不少三套,具体检查路线安排由生产科统一安排。
第四十条 车间级值班
(一)负责本车间装置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负责在装置发生生产异常与波动时的安全生产组织、协调及处理,及时恢复正常生产,同时,依据工厂调度室的指令,负责配合工厂组织本车间装置的有关生产调整工作。
(二)负责临时生产调整、检修等的组织,并进行全过程跟踪。
(三)负责对车间的生产运行、设备运行、工艺控制、安全环保、文明卫生、纪律执行、岗位巡检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车间级巡回检查记录本上。
(四)巡回检查时间
白天:8:00~17:00时,夜间:17:00~次日8:00时
(五)检查装置要求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负责对全车间各套装置进行认真巡检,并要主动深入现场检查。
第四十一条 工厂级值班由综合办统一编制备案,车间级值班要在每月25日前编制完成,电子版形式上报生产科备案。
第四十二条 各车间在装置开车后,装置发生生产异常、生产波动后,各车间当天夜间值班人员,应由车间主任、或懂生产的副主任进行值班。
第四十三条 新投产装置开车、装置检修后开车,各车间当天夜间值班人员,应由车间主任、或懂生产的副主任进行值班。
第四十四条 各车间在发生雷雨、冰雹、地震等极端恶劣天气时,夜间值班要由车间主任或懂生产的副主任负责值班值宿。
第四十五条 值班人员要按时报到,值班期间通讯必须保持畅通。
第四十六条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按时按要求组织好相关检查、记录及做好相关协调处理工作。
第四十七条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期间若有事需请假获批准,安排好替班人员并且进行现场交接后方可离去。

第七章 违规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细则,工厂按照月份经济责任考核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细则由生产科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细则自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起施行。《腾飞化工公司生产运行管理细则》、《腾飞化工公司生产指挥及信息传递管理细则》、《腾飞化工公司装置生产操作变动监控管理细则》、《腾飞化工公司装置生产操作变动监控管理细则》、《腾飞化工公司装置开停工管理细则》、《腾飞化工公司装卸车管理细则》、《腾飞化工公司两级(工厂、车间)值班管理细则》、《腾飞化工公司副产品、废料管理细则》、《腾飞化工公司防汛工作管理细则》废止。